陆河公安查获1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 行政拘留1人 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遏止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陆河县公安局积极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2020年春节期间县城禁炮工作会议精神,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并于1月10日在工作中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行政拘留1人。
当天中午,治安大队经过周密部署,在河口镇查获一部开往县城的货车及车内烟花爆竹300余件,当场抓获违法嫌疑人林某塘(男,32岁,陆丰市人)。经查,林某塘对其在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林某塘已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污染环境,更会带来火灾事故隐患。 春节临近,安全文明才是最好的过节方式,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自觉遵守“禁炮”相关规定,共同欢度平安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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