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目前,汕尾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进入关键时期,对于受疫情影响、大家关心的税费问题,以下温馨提示告诉您: 一、线上办税不用愁。“涉税事、网上办、非必须、不进厅”。我们梳理了185个“非接触式”涉税缴费事项和100个“一次不用跑”办税费事项,您可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电子渠道,轻松缴纳税费业务。 二、涉税咨询不用愁。如您有涉税费问题或需求,欢迎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纳税服务电话,我们将在第一时间给予耐心、准确的答复。 三、发票事项不用愁。2020年2月1日起至4月30日期间,您可通过网上申领发票和网上申请代开发票选择邮政配送服务,直接免邮配送到家。 四、延期申报不用愁。如您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还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如您属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还可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五、缴纳社保不用愁。用人单位、缴费人(包括灵活就业人员)若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六、纳税信用不用愁。如您受疫情影响产生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资料的记录,不会影响到纳税信用评价。 七、减税降费不用愁。我们将不折不扣落实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和措施,做到“能免就免、能减就减、能扣除就扣除”,让您应享尽享,应享快享。 八、复工复产不用愁。如您在复工复产遇到涉税诉求,可通过粤商通APP、广东政务服务网中小企业诉求响应平台反映,我们将尽快回复、全力解决。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2020年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