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雨纷纷,亲友相约祭故人,借问先人何所愿,亲友出入享平安。
清明节祭扫、踏青,出行要注意安全,汕尾交警市区一大队温馨提示你:
①清明期间,要自觉遵守交通信号,服从交警指挥,文明礼让,不抢道,不逆行,确保道路畅通安全。
②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要佩戴头盔。佩戴头盔是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安全保护的重要一环,是发生事故时骑乘人生命的最后一道安全屏障,是不可忽视的致命细节。请以他人的血泪教训为鉴,主动摒弃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的陋习!
③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无牌无证车辆未经公安机关检测,安全性能差,技术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很多可能是机件严重破损的报废车辆,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个别驾驶人驾驶无号牌车辆,在交警不在场的情况下肆意闯红灯、违法占道、超速或超载行驶,严重影响道路通行安全。
④农村地区祭祀扫墓,切勿乘坐三轮车、拖拉机、货车、超员车或无牌无证车辆出行,切勿人货混装。
⑤有一种叮咛叫滴酒莫沾,有一种感觉叫望眼欲穿,有一种期盼叫一路平安,有一种温馨叫合家团圆。愿每一位驾驶人记于心,践于行: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⑥清明节出行,安全第一!切勿乘坐超员车辆,切勿人货混装,如发现此类现象,可向公安交管部门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660-3374266)。
来源:汕尾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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