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陆丰碣石镇发生了一起 令人既愤怒又无语的案件
8月27日网络上有一则视频热传 在碣石红场附近 一名男子对一女子
连连跪地求饶 引来众多网民关注
循迹调查 还原事情真相 陆丰市公安局网警大队网上巡查发现该情况后,立即组织人员对该视频进行核查,经查证后转交碣石镇南门派出所进行处置。南门派出所接报后迅速开展调查,经多方排查找到受害女子。据受害女子陈述:“2021年8月27日晚,其在碣石镇后城区外马路乘坐友人电动摩托车回家时,被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猥亵,男子气势嚣张,还扬言打人,好在过路市民仗义出手,这才摆脱困境。但随后出现了视频中让人无语的一幕,男子见一众市民出手相救之后,下跪道歉,并快速离开现场。”
2021年9月6日,经多方走访调查,南门派出所办案民警成功在陆丰市碣石镇桂林三村将犯罪嫌疑人张某(男,49岁,陆丰碣北人)抓获。经查,张某对8月27日在碣石镇后城区外马路对一女子猥亵一事供认不讳。
目前,张某已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聚众或者在公众场合猥亵他人的。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不做“独行侠”
不法分子在实施猥亵行为时往往选择傍晚、夜间,且大多针对独身女性。因此,女孩子们尽量避免在夜间独自外出,可与同事、同学或朋友一同行动,并选择光线较好、行人较多的道路,不给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二:“见招拆招”很重要 目前部分不法分子采取问路、换零钱、借用手机等方式与受害人对话,趁其不备实施猥亵,然后驾驶电瓶车、摩托车等迅速逃离现场。
对此,女孩子们如果遇到一名陌生男子无故上前搭话,一定要提高警惕,首先与其保持距离,如发现对方有“进一步”举动,则立即跑开,或使用随身携带的“防狼器材”来保护自身,同时也可大声呼救,让周围群众帮忙制服“色狼”。
三:勇敢发声,惩治违法犯罪 部分女性在遭受袭胸、袭臀等侵害后,由于担心给自己带来负面影响,而选择忍气吞声,不告诉亲友,也不向公安机关报案。 实际上,在遭遇“咸猪手”后,及时至公安机关报案才是最佳选择,将嫌疑人体貌特征、逃离路线等清楚地告诉民警,才能及时将嫌疑人绳之以法,既为自己“讨公道”,又防止更多女性受到侵害。
姑娘,遇到色狼 该“害怕”的不应该是你 请大胆求救和指证! 及时报警 会让“狼”畏惧! 来源:平安陆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