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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 一男子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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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2 10: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微信图片_20210922102039.jpg

失信被执行人:郭*马,男,住广东省陆丰市甲东镇。

身份证号码:44152219730510****

执行案号:(2021)粤5281执248号
执行法院: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案情介绍: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5281民初3458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上述调解书,被执行人郭*马应向申请执行人陈*彬归还货款人民币(下同)141321元。

因被执行人郭*马未履行上述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2月3日依法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郭*马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没有按财产报告令的要求履行向本院申报财产的义务,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如有相关线索举报,请联系主办法官:黄法官,电话:0663-293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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