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9日19时许,当事人李某驾驶车牌号为粤NT***7号普通两轮摩托车行经陆丰市金厢镇洲渚路口时转弯没有避让直行车辆,与郑某填驾驶的车牌号为粤N1***5号厢式货车发生碰撞,导致普通两轮摩托车驾驶员李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查,民警在对当事人李某血液检测中发现其血液酒精含量为4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驾驶员李某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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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交警温馨提示 处罚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第一 广大驾驶人务必做到酒后禁驾 亲朋好友也要主动劝阻酒后驾车 遵守法规,安全出行 来源:汕尾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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