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我县在华夏广场临时停车场举行载客三轮车销毁现场会,依法对1102部载客三轮车进行集中销毁,县公安交警大队、交通、财政等部门参加销毁行动。
长期以来,载客三轮车作为城市公交发展的补充,曾经为市民出行提供了便利。随着城市交通的发展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深入推进,载客三轮车作为一种过渡性的交通工具,已完全不符合新形势下交通安全和秩序的要求。为此,县委县政府出台解决措施,依法依规对载客三轮车进行回收、销毁。据悉,此次销毁的载客三轮车共有1102部,其中已回收的载客三轮车有990部,前阶段查扣的载客三轮车有112部。
融媒记者:陈志明 来源:海丰县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