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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 海丰县卫生监督所集中销毁无证行医行政处罚没收药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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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9 11: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营造良好健康的医疗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2022年11月1日上午,海丰县卫生监督所在海丰疾控大楼门前集中销毁无证行医行政处罚没收药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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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整顿和规范全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海丰县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和各镇(场)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员密切配合,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19年10月至2022年4月,海丰县卫监所共查处无证行医案件53宗,没收零散药品、器械89箱,强力打压了无证行医人员的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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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以上满足销毁条件的没收药械,海丰县卫监所安排专门车辆至疾控大楼门口,现场碾压销毁没收药械,之后将销毁药械运往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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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集中销毁无证行医行政处罚没收药械活动深刻表明了卫生监督部门从严打非的决心和信心,既是海丰县近年来打击无证行医的成果展示,也对全县无证行医人员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下来,海丰县卫生监督所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辖区内无证行医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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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卫生监督所提醒广大群众:

无证行医指未经法律授权机关批准许可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生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擅自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行为。常见形式为地下诊所(黑诊所)、“游医”、药店坐堂医、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等。


无证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资格和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设备设施落后,技术水平低,或半路了解一些医疗知识就开始诊治病人,通过一段时间的诊疗行为得出一些不科学的医疗经验,实际上是拿病人做实验。对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没有保证,极易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患者难以维护自身的相关权益。


请广大群众擦亮双眼,到规范医疗机构就诊。如有发现无证行医行为,可及时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进行举报,如遇到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来源:海丰县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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