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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汕尾市陆丰第三人民医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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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4 16: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月22日,广东省医保局公布了2023年第三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一起来看——

案例一:深圳市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翡翠东湾分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根据日常巡查线索调查发现,深圳市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翡翠东湾分店存在串换药品的违法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3546元。当地医保部门已责令当事人改正,退回医保基金13546元;罚款人民币13546元;约谈该药店负责人。


案例二:汕尾市广东回春医药有限公司医药大厦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汕尾市医保部门在开展日常检查中发现,广东回春医药有限公司医药大厦分店存在将医保支付范围之外的保健滋补品,违规使用医保费用结算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22737元。当地医保部门对该药店负责人进行约谈;拒付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2737元,并责令该店限期整改;对该药店作出暂停3个月医保服务协议的处理。


案例三:惠州市罗某东骗取医保基金案

惠州市医疗保障部门根据国家医保局移交线索,经调查核实,某医疗机构医师罗某东,在其作为管床医师期间,超量开具司美格鲁肽注射液并挪用药品费用合计52035.98元,其中涉及医保基金51303.42元。经当地医保部门调查后,罗某东将51303.42元退回医保基金账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罗某东的行为涉嫌构成诈骗罪,当地医保部门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处。


案例四:汕尾市陆丰第三人民医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汕尾陆丰市医保部门根据纪检监察部门移交问题线索调查发现,陆丰市第三人民医院存在重复收费、串换项目、超标准收费、多收费、过度检查、耗材加成收费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医保基金342842.26元。当地医保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违规行为,退回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42842.26元;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280706.38元。


案例五:东莞市沙苑药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东莞市医疗保障部门在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广东省东莞国药集团有限公司南城沙苑药店涉嫌存在超出医保支付范围外、超标准收费进行医保结算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84329.7元。当地医保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违规行为,退回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84329.7元;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34253.7元。


案例六:茂名市茂南区老科协医疗门诊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茂名市医保部门收到举报线索,反映茂名市茂南区老科协医疗门诊部存在涉嫌诱导参保人虚假就医换取礼品行为。经核查,该门诊部通过伪造处方、虚开门诊结算单的方式虚构门诊治疗,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400元、骗取医疗救助基金支出232元,合计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基金支出1632元。当地医保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退回1632元;处造成基金损失1.9倍罚款3100.8元,解除当事人医保定点协议。


案例七:肇庆市鼎湖区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肇庆市医保部门在市级飞行检查中发现,肇庆市鼎湖区人民医院在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开展中医定向透药疗法过程中多收取中频脉冲电治疗项目费用2430次,涉及医保基金38637元。当地医保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8637元。

案例八:清远市众利福祉精神病医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清远市医保部门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智能监管子系统审核医疗机构2022年度的列表数据,发现清远众利福祉精神病医院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经核查,清远众利福祉精神病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及违法违规金额共90292.00元,造成医保基金损失67719.00元。当地医保部门责令该院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退回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共计人民币90292.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94806.60元。


案例九:揭阳市骨伤医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揭阳市医保部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揭阳骨伤医院涉嫌存在重复收费、过度诊疗、违规多收费、不符合医疗服务项目内涵收费、项目串换、超标准收费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医保基金20.84万元。当地医保部门责令整改并追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0.84万元,对当事人处罚款20.84万元,并约谈该院负责人。


案例十:梅州市五华县周江镇卫生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梅州市五华县医保部门根据审计部门移交线索调查发现,五华县周江镇卫生院存在将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29701.62元。当地医保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退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29701.62元,并处罚款人民币8910.49元。

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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