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
查看: 11188|回复: 0

[汕尾] 郑某义(34岁,城区人) 被抓...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3-19 10:5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海丰公安紧密结合辖区治安形势,以小案侦防为抓手,积极践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加大对侵财性“小案”的打击查处力度,打早打小、快侦快破,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近日,海丰公安可塘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药店被盗案,抓获涉盗窃嫌疑人1名。


案例回顾

2024年3月14日10时许,海丰公安可塘派出所接到一药店老板报警称:其柜台被人撬开,里面千元现金被盗。接报后,可塘派出所立即启动“快侦快办”破小案工作机制,办案民警通过调阅药店附近监控视频并运用智慧新警务平台进行研判,最终锁定涉盗窃嫌疑人身份。3月15日,办案民警果断出击,在汕尾城区二马路灰窑西二巷成功抓获涉盗窃嫌疑人郑某义(男,34岁,汕尾城区人)。目前案件在依法侦办中。

微信图片_20240319105439.jpg


3月17日晚,药店老板卢女士特赠印着“破案神速,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可塘派出所,对该所快速破案快速挽损表示感谢和赞许。

警方普法

【盗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醒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切勿因蝇头小利,心生邪念,走上歪路,否则就要承担相应法律的制裁。

来源:平安海丰

楼主热帖
[城事报料] 60斤的“大家伙”终于被消防员拿下了...
[城事报料] 7名学生下海游水,被制止...
[热点资讯] 4月10日将迎“龙年龙月龙日龙时” 今年有3次
[城事报料] 大曝光 | 这些场所…
[城事报料] 悬 赏 通 告
[城事报料] 海丰发布最新消息,关于清明节祭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