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稳步推进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激励从业人员及早发现并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现公布4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5年5月7日,江苏镇江四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在中储粮(汕尾)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施工总承包二标段进行仓顶栈桥作业管理的过程中发现,仓顶栈桥临边安全防护松动,且作业人员经常性依靠在防护栏旁,存在坠落风险。该员工立即停止了现场栈桥作业,并向项目经理进行汇报,由于隐患发现及时,后续处置得当,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2000元。
案例二 2025年5月8日,郑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在中储粮(汕尾)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执行仓顶高支模降模作业的过程中发现,仓顶环梁模板的紧固件在拆除时,使用焊机进行烧焊熔断且没有使用接火盘,同时仓下拆除的木模板和塑料材料没有得到及时清理,存在焊星渣火掉落到下方易燃材料引发火灾的潜在风险。该名员工及时向公司报告了这一严重问题,由于隐患发现及时,后续处置得当,及时消除了一起火灾事故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1000元。
案例三 2025年5月15日,广东海明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操作工人在深汕中心医院二期建设项目宿舍楼楼层安装电梯井防护,中午下班时间还有2颗螺栓未安装到位就离开现场,该行为存在临边防护未安装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电工路过随即向项目安全部报告。由于隐患发现及时,后续处置得当,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根据项目部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奖励该名电工100元。
案例四 2025年的5月17日,郑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储粮(汕尾)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401仓顶的栈桥高支模施工作业时,值班工作人员发现在高处作业的模板安装工人中,有名工人没有按照既定的安全规范来使用安全带和生命绳,便口头警告该工人停止这种危险的行为,但警告并未奏效。值班工作人员立即向公司的安环部门以及主要负责人报告。由于隐患发现及时,后续处置得当,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根据公司内部关于隐患报告的奖励规定,奖励该名值班工作人员1000元。 来源:汕尾应急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