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市民网-客服 于 2025-10-28 10:37 编辑
汕尾考区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公告 各考生: 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统一部署,汕尾考区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5年12月6日至7日在汕尾职业技术学院考点进行。现将面试工作安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信息核对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通知,为避免考生因个人信息有误,导致其面试报名受影响,考生在面试报名前,应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 http://ntce.neea.edu.cn)核对个人信息。如个人信息发生变更,考生须携带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成绩列表、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机构(汕尾市教育局3楼招生考试中心,电话:3390696)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10月27至11月3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可于11月7日起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7日10:00至10日16:00。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考生须保证本人具有报名资格且报名信息真实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信息填写错误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者,后果自负。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面试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 户籍、居住地(须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回执不受理)在汕尾的人员和在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仅限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华师汕尾校区就读考生(仅限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生)可选择户籍地或就读地汕尾考区为报考考区。
三、网上审核
请考生报名后第一时间扫描上传相关资料、照片,作为审核材料(后台自动审核,无需到现场审核):
1.社会人员:提供本人汕尾市域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或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回执不受理)、毕业证书。
2.在校考生:提供学生证(需有有效注册信息)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外省、市就读的汕尾户籍在校生还须上传户籍证明)。
资料审核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提供网上审核材料或资料不全导致无法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三、网上缴费
审核材料通过的考生,须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缴纳面试费用,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网上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的规定,面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1月13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12月1日10:00。
联系电话:
汕尾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660-3390696(面试),3390616(免考、认证)。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联系电话:0660-3386863
附件:1.2025年下半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安排表
2.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网上报名流程
3.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5.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汕尾市教育局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1
2025年下半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安排表
附件2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网上报名流程
第一步:注册。符合条件的面试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注册。如考生已报名参加当次笔试,则本次面试无须注册,可直接登录。
第二步: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详细照片要求见附件3第17点。
第三步:考试报名。根据页面提示操作。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
第四步:信息初审。系统对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进行审核,如符合报名条件,则进入下一步,否则本轮报名审核不通过。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而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及时修正个人信息,重新选择报考课程,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第五步:信息核验。对初审通过的考生,系统进一步核验个人信息真实性。内地考生核验未通过的,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上传材料平台(https://www.eeagd.edu.cn/jszgsh),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以在校生身份报名的,需上传学生证或其它在校证明材料。港澳台考生无须等待核验结果,在规定时间内直接登录上述平台,上传指定的港澳台有效证件。
第六步:查看审核结果。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初审通过但核验未通过的考生上传材料后),等待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考生可自行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各考区不另行通知。
第七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缴费截止日期前,可再次登录网报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报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报考,当次报考信息自动注销。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无论是否实际到考,考试费不予退还。
第八步:打印准考证。成功报名的考生可于12月1日10:00起登录网报系统,根据提示下载pdf准考证文件。下载后,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并直接打印成准考证。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免费打印领取准考证。
附件3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考前,务必登录拟报地市及考区的官网或官微,关注相关通告,了解拟报考区的具体报名要求,并按照执行。
2.考生必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 (http://ntce.neea.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注册并进行网上报名。注册时须核验考生手机号码,如考生核验手机号码过程中接收不到系统自动发送的验证码,可以拨打报名网站上的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请勿重复注册。
3.如考生已报名参加当次笔试,则本次面试无须注册,可直接登录。其余考生须重新注册。
4.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并关闭短信过滤功能。如考生忘记网报登录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操作,将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
5.如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则本轮报名流程结束,系统显示为审核不通过,考生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报名申请。如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符合报名条件,但系统进一步检验个人信息真实性未通过,将发送短信通知考生上传相关材料,以便教育考试机构进行人工审核。注意:上传材料平台(https://www.eeagd.edu.cn/jszgsh,以下简称“上传平台”)将显示考生本人填报的报名信息,过程完全免费,不涉及任何银行交易。
6.考生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保持一致,使用简体字输入,不可使用繁体字、汉语拼音或其他文字。
7.凭广东省内居住证报名的考生,“居住证编号”一栏填写身份证号码。
8.考生报名时必须填写标准学校名称(报名界面可查询),属于分校或者校区且与校本部不在同一地市的,在标准学校名称后以全角中文括号加以注明,例如“中山大学(深圳校区)”,不可填写简称或不规范名称,以免因学校名称不符而被审核不通过。
9.考生须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得更改。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集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违反相关规定而造成信息有误或无法报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自行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并选择报考类别,保证本人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且具有报名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者,后果自负(在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考试成绩无效)。
11.考生可自行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各考区不另行通知。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而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及时修正个人信息,重新选择报考课程,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12.考生务必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户籍所在地市或居住证申领地市报考,在校生可选择学校所在地市报考。
13.考生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并正确选择考区后,须保持注册登记的手机畅通,暂时关闭短信过滤功能。如接到省教育考试院发出的上传材料通知短信,请根据提示于11月11日17:00前登录上传平台(https://www.eeagd.edu.cn/jszgsh),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在校生上传在校证明)。如未接到短信且本人报名信息至11月11日12:00仍处于“待审核”状态,请于11月11日17:00前直接登录上传平台,上传上述材料,并等待审核结果。
14.港澳台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无须等待短信通知,自行于11月11日17:00前登录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港澳台有效证件,上传的有效证件须与报名登记的证件一致。
15.考生通过上传平台上传的材料必须与报名信息一致,如材料不符或信息不实,本次报名审核将不予通过。
16.考生通过上传平台上传的材料为图片格式,请务必注意拍摄清晰并正确上传,如上传3次仍无法成功核验,则本轮报名审核不予通过。考生可对照有关要求完善材料,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17.考生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为佳;
(2)电子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高不多于600像素,宽不多于400像素,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
(3)照片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至300像素,脸部宽度180至300像素;
(4)因报名时需对上传相片进行拖曳裁剪,请保证拖曳裁剪后的相片符合上述要求;
(5)照片不可过度修饰,以免影响报名审核及考试入场等环节的人脸识别效果。
注:序号带*的科目的面试试题由各考区自命。 (更新时间:2024年1月)
来源:汕尾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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