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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 关于征求《汕尾市城区部分行政区划变更 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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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汕尾市城区部分行政区划变更 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机构:

汕尾市城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9-02 16:28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街道行政区划布局,提高治理效能,全力推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城区实际,区民政局拟定了《汕尾市城区部分行政区划变更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现将该方案(详见附件)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16日
  受理单位:汕尾市城区民政局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香城路东海大厦城区民政局
  邮政编码:516600
  联系电话:0660-3399382(8:30-17:30)
  电子邮箱:swcqmzjmjzz@163.com
  其他事项:邮寄信封请注明“《汕尾市城区部分行政区划变更方案(征求意见稿)》”字样
  其他说明: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第二章第二节第十五条规定:“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由于要尽快落实市委、市委深改委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推动区域优化协调发展,时间紧、任务重,《汕尾市城区部分行政区划变更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期限缩短为15天。
      
       附件1:汕尾市城区部分行政区划变更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1(原文):
汕尾市城区部分行政区划变更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节约行政成本、整合资源,优化产业布局,推进汕尾市城区部分行政区划变更,现特制定以下行政区划变更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区划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主要领导要求及省委深改委工作部署,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优化街道行政区划布局,依法依规做好田墘、东洲、遮浪街道撤并优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为加快推进汕尾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行政区划变更是关系地方发展方向、布局调整、功能定位、资源整合以及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行政区划变更全过程、各方面,严格贯彻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党委报告有关情况,确保行政区划变更在党的统一部署下进行,使行政区划变更更好地服务于整体发展大局,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合理布局,防止局部利益至上和短视行为。
(二)坚持依法依规。行政区划变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变更过程合法合规。要充分考虑社会稳定,认真做好舆情监测和风险防控,妥善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坚持公开透明。在行政区划变更过程中,要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让群众了解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增强群众的参与感和认同感,为行政区划变更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坚持稳步推进。行政区划变更应稳慎推进,按照实际情况,分阶段、分步骤实施。实施过程中,要密切关注变更效果,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确保变更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三、基本情况
(一)汕尾市城区基本情况
汕尾市城区,陆地面积412.11平方公里,辖7个街道(香洲、新港、凤山、马宫、田墘、东洲、遮浪)、3个镇(红草、东涌、捷胜),46个社区、81个行政村。2023年,全区户籍人口49.8万人,常住人口43.88万人。地区生产总值394.79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4.75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43.55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206.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44.8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5.91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7亿元。
(二)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基本情况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陆地面积110平方公里,代管3个街道(田墘、东洲、遮浪),6个社区、22个行政村。2023年,开发区户籍人口10.9万人,常住人口3.98万人。地区生产总值66.38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43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38.44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20.51亿元;规上工业增加值15.89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3.35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3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亿元。
(三)田墘、遮浪、东洲街道基本情况
1.田墘街道。地处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北部,南接东洲街道,陆地面积55.5平方公里,辖5个社区(一村社区、二村社区、田二社区、田三社区、田四社区)、7个行政村(南联村、石新村、塔岭村、北山村、红湖村、内湖村、外湖村)。2023年,街道户籍人口5.6万人,常住人口约1.88万人。
2.遮浪街道。地处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南部,北接东洲街道,陆地面积27.34平方公里,辖1个社区(居民社区)、10个行政村(宫前村、合港村、红坎村、田寮村、桂林村、东尾村、长沟村、新围村、水龟寮村、施公寮村)。2023年,街道户籍人口2.8万人,常住人口约1.1万人。
3.东洲街道。地处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中部,北邻田墘街道,南接遮浪街道,陆地面积21.6平方公里,辖5个行政村(东一村、东二村、东三村、东四村、湖东村)。2023年,街道户籍人口2.5万人,常住人口约1万人。

四、行政区划变更内容
此次行政区划变更具体内容如下:撤销东洲街道,将东洲街道湖东村并入田墘街道,东洲街道其余区域并入遮浪街道。撤并后,田墘街道辖5个社区、8个行政村,陆地面积66.7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2万人,户籍人口6.19万人,行政机构驻地仍为现田墘街道办事处驻地。遮浪街道辖1个社区、14个行政村,总面积37.6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1.98万人,户籍人口4.71万人,行政机构驻地仍为现遮浪街道办事处驻地。

五、街道撤并的考虑
(一)从产业发展方面看
在临港产业方面,红海湾布局打造的“汕尾新港区临港产业园”覆盖东洲、遮浪,东洲已落户或在建的中储粮、天润等项目多集中于红海湾发电厂附近,遮浪已落户的项目多集中于红海湾发电厂对岸的施公寮半岛。红海湾正推进将东洲东一至东四村打造成为临港产业园生活配套区,形成新的“生产+生活+商业”聚集区,有效提升人口承载力和产业消化力。在滨海旅游业方面,东洲致力于打造滨海旅游拓展区,与作为滨海旅游核心区的遮浪在发展定位上高度契合、相辅相成,东洲东一至东四村因与遮浪南北相邻,正逐步成为遮浪旅游核心区的交通缓冲区、旅游服务配套区。在海洋养殖产业方面,根据《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4-2030年》,遮浪全域是禁养区,田墘、东洲是限养区,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的养殖区域集中在田墘三湖片区、东洲湖东片区,湖东村与田墘在养殖产业方面高度契合。
(二)从资源整合方面看
土地资源方面,红海湾主导规划《红海湾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计划打造的临港产业园区,主要覆盖遮浪、东洲建成区(东一至东四村)。临港产业园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覆盖东洲东一、东四村以及遮浪长沟村。基础设施方面,汕尾新港区、白沙湖码头等,横跨东洲(东一、东四村)、遮浪。行政管理方面,连岛路、红海湾电厂等横跨遮浪、东洲,存在多头管理问题,导致资源分割、管理分散、空间分化,难以形成整体管理效能。红海湾海域面积4300平方公里,海岸线72公里,主要集中于遮浪以及东洲湖东村,由一个街道负责海域海岸相关管理工作,任务重、压力较大。
(三)从历史沿革方面看
东洲湖东村历史以来一直是田墘的一个村,1995年划出设立东洲街道后,湖东村大多数群众仍以“田墘人”自居,教育、医疗等日常生产生活方方面面主要在田墘地区开展,此前分设田墘、东洲时,也有将湖东村保留在田墘的调整方案。历史上也曾有东洲坑(现东一至东四村)与遮浪合设遮东乡。近期,市城区、红海湾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各界代表意见,“入户联心”深入了解干部群众意愿,东洲湖东村干部群众普遍倾向于合并到田墘,东一至东四村干部群众普遍倾向于合并到遮浪。

       附件2:关于《汕尾市城区部分行政区划变更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附件2(原文):
关于《汕尾市城区部分行政区划变更方案

(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根据省委深改委和市委深改委工作部署,在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城区民政局会同红海湾民政局制定了《汕尾市城区部分行政区划变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就《汕尾市城区部分行政区划变更方案(征求意见稿)》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汕尾市城区部分行政区划变更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二)《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国令第704号)第十条“依照法律、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的撤销、更名、驻地迁移、管辖范围的确定和变更,由批准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审批”。
(三)《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民政部令第65号)第三条“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由拟设立行政区划或者拟撤销行政区划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制订变更方案。在撤销的同时设立新的行政区划且行政区域不变的,可以由拟撤销行政区划的地方人民政府制订变更方案。涉及设立行政区划的,应当在变更方案中明确拟设立行政区划的名称、建制类型、隶属关系(含代管关系)、行政区域界线和人民政府驻地。涉及撤销行政区划的,应当在变更方案中明确行政区划撤销后其所辖行政区域的归属”。
(四)《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行政区划变更工作指引>的通知》(粤民发〔2020〕156号)“设立或撤销街道,由县级政府制订变更方案,报地级以上市政府审批”。

二、《汕尾市城区部分行政区划变更方案(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
根据汕尾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汕尾市街道撤并工作指引><镇的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工作指引>的通知》(汕民发〔2025〕4号),《汕尾市城区部分行政区划变更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基本情况、行政区划变更内容和街道撤并的考虑等五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主要是阐述《汕尾市城区部分行政区划变更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要求。第二部分主要是阐述在推进城区部分行政区划变更工作过程中应该遵循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依规、坚持公开透明、坚持稳步推进四个主要原则。第三部分主要阐述汕尾市城区、红海经济开发区和田墘、遮浪、东洲街道的基本情况。第四部分主要阐述此次行政区划变更具体内容为:撤销东洲街道,将东洲街道湖东村并入田墘街道,东洲街道其余区域并入遮浪街道;撤并后,田墘街道辖5个社区、8个行政村,陆地面积66.7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2万人,户籍人口6.19万人,行政机构驻地仍为现田墘街道办事处驻地;遮浪街道辖1个社区、14个行政村,总面积37.6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1.98万人,户籍人口4.71万人,行政机构驻地仍为现遮浪街道办事处驻地。第五部分主要从产业发展、资源整合、历史沿革等三个方面阐述街道撤并的考虑。

三、前期征求意见情况
近期,红海湾管委会已开展调研和征求意见,深入了解干部群众意愿,东洲街道湖东村干部群众普遍倾向于合并到田墘街道,东一至东四村干部群众普遍倾向于合并到遮浪街道,并向城区政府致函要求市城区人民政府按照行政区划变更有关规定和要求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2025年8月26日上午,市城区召开汕尾市城区部分行政区划变更座谈会,征求35个区直单位意见,发出征求意见稿35份,收回35份,均无意见。
来源: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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