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书记、主席刘志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陆河县委批准,陆河县纪委监委对陆河县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书记、主席刘志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志斌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的审批、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志斌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陆河县纪委常委会会议、陆河县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汕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报汕尾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志斌开除党籍处分;由陆河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汕尾清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