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3日18时26分,广东省陆丰市湖东镇后林村Dang员陈某江到陈某伟家中,当时只有81岁陈娘想及四个小孩(均系未成年)在家,陈某江到达陈娘想家中后,一直质问陈娘想其儿子在网上发布的这些信息是否有证据,双方就此事发生争吵,疑似打击报复。整个过程有视频监控记录。陆丰市公安局称于2025年3月11日作出陆公(湖东)行终止决字[2025]316040号《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理适当。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30日作出判决,驳回陈娘想“要求陆丰市公安局撤销终止调查的处理,重新调查陈某江违法行为。”陈娘想认为,一审判决是错误的,不公平的判决,已上诉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请撤销一审判决,责令公安局重新调查,维护的合法权益。恳请社会各界给予关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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