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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云峰1080 于 2012-5-18 17:04 编辑
本人自2005年2月入职保安公司,因公司不同意按本人的实际工资为基数办理社保,拖延至今,本人的社保问题一直无法解决。
2011年1月,公司新任总经理到任后,虽经本人多次强烈要求,但一直拖延未决,最近,则明确答复我:不同意按照本人的实际工资为基数办理社保,也不同意补缴本人入职以来的社保费用,如果本人坚持参加社保,只能按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从当月开始办理社保。
为解决社保,万般无奈之下,本人申请了劳动仲裁。最近我收到公司的答辩称:一是公司的人事档案显示有本人自2008年7月至2013年6月的劳动合同,对本人在公司的劳动关系只能依劳动合同时间确认。二是辩称本人属公司的领导管理干部,自身对社保政策相当了解,没有参加社保系自身原因自愿放弃购买。二是公司在2009年6月召开了行政会议,规定公司员工购买社保的基数全部统一,按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统一购买。三是辩称本人属军转身份,享有财政工资,并在财政享有社保帐户(实际情况是社保帐户里只有医保一项,没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这也是公司可以免除为本人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理由。
以上答辩说明,一是公司要耍赖,连我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时间都被缩水三年。二是公司不承认本人没参加社保的原因是缴费基数产生的争议。三是保安公司行政会议的决定显然大过国家有关法律的效力。四是本人的军转人员身份,俨然成为保安公司免除缴纳社会保险的理由,本人的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跟保安公司无关。
这起劳动仲裁,下周二要开庭了,同如此强势的公司打官司,心里十分忐忑。怎么应诉,请大家指教!不胜感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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