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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汕尾] 从维稳截访到征地拆迁,只看领导脸色无视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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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8 11: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小阳光 于 2011-8-8 11:08 编辑

      近日,汕尾市陆河县河田镇发生一起居民抗拒征地事件。在未发生大规模暴力冲突的情况下,拒征地者、该镇河南社区丰田村居民彭文展被到场的陆河县警察带走。记者调查发现,围绕这起征地问题,部分村民和有关部门间的纠葛已持续了10年(8月2日南方农村报)。
     警察在征地拆迁中为开发商当“家丁”、冲在推土机前扫清障碍的情况,媒体常有曝光。针对这一问题,今年3月,公安部制定下发了《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禁止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但汕尾市公安局宣传科一干部竟称“不知公安部禁止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这样傲慢并雷人的回应,不啻给了公安部《意见》一记“耳光”。
     按照中国式的行政习惯,公安部下发《意见》后,从省厅到市局,再到县局、派出所,定会层层开会、层层批转,落实《意见》精神。难道相关文件没有传到汕尾市公安局,或者说传达《意见》时该局某些干部正在睡觉?依笔者看来,每一位公安机关工作人员都应熟悉相关禁令,但出于种种目的,有些人偏要装作不知道。他们只听命于某些地方领导的命令,只看得见更为切身的利益,当然会对公安部禁令视而不见,沦为强征强拆的工具和开发商的“家丁”。
     当下,中国的公安机关实行的是地方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双重管理、以地方政府为主的体制——上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业务指导和管理,地方政府则掌握其人事、财政等大权。作为地方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公安机关往往成为部分官员强力推行自身意志的辅助力量。对某些公安机关而言,他们可以置上级公安部门的禁令于不顾,但必须看地方领导的脸色行事,从而游离于上级公安机关管理。某些工作人员称“不知道公安部禁令”便不足为奇。
     在一些地方,政府依赖土地财政,官员喜欢与开发商交朋友,推进征地拆迁自然不遗余力。于是,公安等强力机关便成为一些地方领导眼中最方便、最惯用、最得心应手的工具,从而被推到一线扫清障碍——谁敢阻挡拆迁和征地,就用警察治你。
      从维稳、截访,到征地拆迁——在社会矛盾尖锐化和复杂化的现实背景下,滥用警力成为部分官员陈旧治理思维最为显性的表征。一些官员一味崇拜强力、强权,热衷使用恫吓、压制手段——这种动辄把警察推到第一线的做法,有时的确会暂时平息事态,但只是掩盖了矛盾。当民众情绪压抑到一定程度时,有可能以更激烈的方式表达出来。
     “慎用警力”、“不要动不动就把警察推到一线”——如此说法时常出自官员之口,但只要一些地方政府与民争利的冲动不止,公安机关便难以摆脱某些领导的“长官意志”,权力运行也难免进入歧途。(作者系中国青年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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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8 16:07: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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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8 21:36: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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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的官是上面给的,当然只看领导脸色啦。:L
发表于 2011-8-9 01:5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全是官官相卫的
发表于 2011-8-9 22:4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1-8-11 03:02:58 | 显示全部楼层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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