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始实施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日前,市质监局召集市县两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机构负责人和全市电梯安装、维保单位负责人以及各大型楼盘、商场、宾馆、医院等电梯重点使用单位的负责人近60人,对本次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突出特点及具体条款进行了解读宣贯。
《实施方案》明确:电梯使用单位是电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涉及电梯安全的作业人员、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实施方案》还要求电梯制造单位、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的具体责任和义务,同时明确提出了电梯乘客的责任和义务。
市质监局对全市电梯使用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电梯保养必须及时、主动;电梯必须按规定及时检验,合格标志要及时更换和张贴;必须真实、完善地做好维保记录;必须确保应急呼救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要求进行演练。(来源 汕尾日报 记者 杨甜 通讯员 王桂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