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省公安厅对外发布信息悬赏通缉20名涉黑恶犯罪在逃人员后,我市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及时落实有效措施,全力开展追逃追捕工作。5月1日下午,涉黑犯罪嫌疑人颜某茂(男,25岁,陆丰市东海镇人)在其亲属陪同下主动到陆丰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经依法侦查查明,2009年期间,犯罪嫌疑人颜某茂在同案人林某文(已判刑)的纠集下,参与蔡某宁(已判刑)涉黑犯罪组织。并于当年11月26日,伙同陈某艺、颜某烨(均已判刑)等人闯至陆丰市东海镇环城酒店附近的“金彩虹”发廊,对发廊内的物品进行打砸,有组织、有预谋地实施犯罪后逃离现场。该涉黑组织以蔡某宁、林某宏为首,长期在陆丰市东海镇有组织、有分工地实施胁迫、打、砸、寻衅滋事等暴力手段为非作恶、称霸一方,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涉及多起恶性案件,不但对有关行业进行打、砸、滋扰,还持枪对依法执行公务的民警进行射杀,公然挑战法律,在陆丰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犯罪嫌疑人颜某茂已被陆丰市公安局依法逮捕,案件的审理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之中。(来源 汕尾日报 记者 陈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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