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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明新区帮扶汕尾城区教育签订协议
2015-05-25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珠三角地区对粤东西北地区对口帮扶的决策部署,根据《深圳市汕尾市对口帮扶工作总体方案》,深圳市光明新区对口帮扶汕尾市城区教育工作。
为切实做好帮扶工作,5月22日上午在城区教育局六楼会议厅,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与城区教育局签订了《结对帮扶框架协议》,明确自2015年至2020年的对口帮扶关系。签订仪式后,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领导参观了新城中学和香洲街道后径小学。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郑新钦同志、区政府党组成员(深圳帮扶挂驻干部)范仕国同志等领导、城区教育局股以上干部出席了协议签订仪式。
根据协议,深圳市光明新区将通过派遣名优教师支教、开展结对帮扶、校长和骨干教师培训、名师送教等方面的措施,切实帮助城区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光明新区与汕尾城区两地教育交流融合、共同发展。具体帮扶措施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对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和规划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二、共同推进两地学校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对口安排结对学校,指导结对帮扶学校开展教育交流活动。
三、光明新区每学年选派优秀教师到汕尾市城区任教。
四、汕尾市城区每学期选派校长、教师到光明新区学校跟岗学习。
五、光明新区每学年选派教科研专家或名师赴汕尾市城区举办讲座或上示范课等活动,帮助培训城区骨干教师。
结对帮扶关系的确立,将使城区教育更好地融入深圳教育,促进城区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和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