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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 海丰交警发信提醒摩托车驾驶人 规范安全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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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8 12:5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海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出《海丰交警致广大摩托车车主及驾驶人的一封信》,提醒摩托车车主和驾驶人必须有牌证,驾驶时必须戴头盔、靠右行,以进一步规范摩托车安全驾驶行为。

海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以有效遏制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推进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实现“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创建文明县城”的总体目标。为此,该大队近日发出一封给广大摩托车主和驾驶人的信,提醒他们,驾驶的摩托车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必须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交强险凭证,应行驶最右侧车道不得闯红灯、逆向行驶;驾乘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同时对酒驾醉驾飚车等违法行为再次明令禁止,规定违者将追究刑事责任。(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洪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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