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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汕尾市棋类协会 二、承办单位:汕尾市棋院 三、比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日期: 2月22-23日(年初四至初五) 比赛地点: 汕尾市棋院 四、参加对象:象棋爱好者 五、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象棋协会审定最新的《象棋竞赛规则》。 2、采用七轮积分编排制进行比赛。 3、每一局棋,每方用时45分钟。 4、成绩计算办法:根据个人积分排列个人名次,如积分相等,依次比较对手分、胜局、后手胜局、犯规、上轮成绩,直至抽签决定。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 2、根据参加人数按比例授予象棋业余证书(按省棋协规定收取办证工本费)。 4%一级棋士,8%二级棋士,12%三级棋士,16%四级棋士,20%五级棋士,20%六级棋士。 以上按实际参赛人数计算百分比,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计算。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二)报到:2月22日上午8:30前到汕尾棋院报到。 八、经费:各参赛者自理。 九、其它规定: (一)各队如有申诉,必须在该单项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名的书面申诉,并交纳1000元申诉费,如胜诉则退还50%,如败诉则不予退回。 (二)参赛运动员的人身意外伤病保险由参赛者负责办理。 (三)参赛运动员禁用违禁药物。 十、裁判员及仲裁委员由大会统一指派。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比赛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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