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来,海丰县人大常委会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依法履职,强化监督,扎实开展工作,共召开常委会6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7项,组织专题视察调研16次,依法作出决议决定5项,依法任免该县国家机关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53人次,顺利完成了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服务经济发展与依法履行人大职责相结合,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配合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推动海丰经济科学发展,对筹集资金建设生态科技城等重大事项,依法审议并作出决议决定。作出了关于同意调整海丰县城投债发行工作的议案和决定等5项决议决定,推动该县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同时,该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对计划及财政工作、重点项目建设、禁毒工作、环境卫生工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促进。一年来,共接群众来信92件,来访25人次,加大对转办、交办信访件的跟踪督办力度,使一些问题得到实实在在的解决。
此外,该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法治国家的总方针,全力推进法治海丰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召开了全县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海丰建设;邀请了省法律专家到该县为新当选的村“两委”书记、主任讲授“农村基层法治建设”专题课,强化了村一级班子的法治意识,为推动法治海丰建设工作打好基础;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工作,可塘镇被省委评为依法治省先进单位,县彭湃中学被评为全省第二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来源 汕尾日报 记者 庄小杰 通讯员 余作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