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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 海丰赠万顶头盔倡导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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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3 14: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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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

通讯员  王宏升 罗娘德  摄

在县城文天祥公园、县交警大队行政楼大门旁的活动现场中,数千名群众通过携带个人身份证、摩托车行驶证与驾驶证或微信关注海丰交警、汕尾传媒网公众号,朋友圈转发活动宣传图文后,排队登记领取头盔。期间,工作人员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讲解交通法律法规,教授如何正确戴头盔,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主办方表示,此次活动是送平安、送关爱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更是珍爱生命、安全文明出行的特别警示。希望通过举办这次活动,让群众理解支持配合县公安部门整治交通违法行动,共同打造文明和谐、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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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6 00:07:23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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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自己安全着想,骑电动车戴头盔这本意是好的,但不代表不戴就违法了。还是希望权威部门明确给电动车定性,究竟电动车不戴头盔违不违法,违反哪一条,法律是怎么规定电动车管理的。因为摩托车不戴头盔是真真正正违法的,这个不容置疑的。而摩托和电动车是两种概念,这个需要区别的。不要让我们执法人员去执行一条自己都不知道的法律法规,同时也给老百姓普及一下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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