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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汕尾] 谈谈车轮下的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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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23:52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路不是恃“小”而骄的游乐场,交通规则更不是谁弱谁有理的糊涂账。如今的街巷之上,一种畸形的交通生态正在蔓延:越小型的车辆,越敢在车流中肆意穿梭!电动车闯红灯如入无人之境,摩托车逆行狂飙视规则为无物,自行车横穿马路全凭“勇气”,它们仗着车身小巧灵活,将马路当成自家后院,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弃之不顾。而那些耗资十几万、几十万购置汽车的驾驶者,却不得不时刻绷紧神经:遇行人要减速,见非机动车要避让,哪怕自身完全合规,也得为潜在的意外步步为营,这般小心翼翼的驾驶,何来畅快可言?分明是花钱买窝囊,掏税受委屈。


所谓“礼让”,本是文明社会的温情底色,是交通参与者之间相互尊重的良性互动,而非将规则异化为“车大必须让车小”的单向捆绑。汽车驾驶者依规纳税,为道路建设、交通管理贡献着应有之力,他们遵守限速规定,系好安全带,主动避让合规出行的车辆与行人,这本是对规则的敬畏,对生命的负责。可现实却是,一旦发生事故,无论小型车辆是否存在闯红灯、逆行、违规载人等明显过错,只要出现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汽车驾驶者便极易被推上“主要责任”的风口浪尖。理由似乎很“充分”:“你有保险”“你车大更该注意”。这番逻辑何其荒谬!保险是车主未雨绸缪的保障,而非替他人违规买单的“兜底伞”;车身大小是车辆属性的客观存在,而非判定责任的唯一标准。


“谁死伤谁有理,谁车大谁责任大”的畸形判定,本质上是对规则的亵渎,对公平的践踏,更是对违规行为的变相纵容。交通法规的制定,本应一视同仁,以事实为依据,以规则为准绳,明确权责边界,而非用“道德倾斜”替代“依法判定”。当小型车辆驾驶者深知“即便违规,也有‘弱势’身份兜底”,他们对规则的敬畏之心便会日渐消解,闯红灯、逆行等危险行为只会愈演愈烈;而当汽车驾驶者屡屡遭遇“合规却担责”的不公,心中的委屈与愤懑累积,最终只会侵蚀整个交通生态的良性循环。这绝非危言耸听!当规则失去公信力,当公平沦为空谈,马路上的危险便会无处不在,无论是小型车辆还是大型汽车,最终都可能成为这种畸形规则的受害者。


我们痛斥那些在马路上肆无忌惮的小型车辆驾驶者,痛的是他们对自身生命的漠视,更是他们对他人安全的漠视;我们质疑这种不公的判定逻辑,并非否定对生命的尊重,而是反对将“弱势”异化为违规的免罪符,反对将“合规”扭曲为受气的枷锁。交通公平,从来不是牺牲一方的合法权益去迁就另一方的违规过错,而是让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违规者承担应有后果,合规者得到应有保护。


交通安全的底线,终究要靠规则的刚性来守护。小型车辆驾驶者当摒弃“恃小而骄”的侥幸,明白闯红灯、逆行不是“灵活”,而是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置于险境;交通判定当坚守“以法为据”的原则,摒弃“谁弱谁有理”的糊涂账,让违规者付出代价,让合规者不受委屈;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应敬畏规则、尊重生命,明白马路不是独角戏的舞台,而是需要相互包容、彼此制衡的公共空间。


唯有如此,才能打破“车大必担责”的不公怪圈,才能遏制小型车辆肆意违规的乱象,才能让每一次出行都少一份风险、多一份安心,让马路上的公平与正义,与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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