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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等有关工作。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汕尾市共享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布局规划(2026—2030年)》。会议强调,要统筹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和公共出行需求,支持共享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的城市出行服务格局。要精细抓好共享电动自行车销售、使用、停放等全流程管理,严格准入条件,规范车辆登记,打击交通违法、违规改装使用等行为,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积极倡导低碳、环保、健康的出行方式,发动群众参与共建共治,营造文明规范用车停车良好氛围。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汕尾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会议强调,建设保障性住房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重要发展工程,要扎实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规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更好实现群众住有所居、居有所安。要坚持以需定建、以需定购,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建立公平有序、科学合理的房源库、轮候库,严格把好轮候、配售、退出等关口。要深入宣传解读政策内容、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问题,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良好氛围。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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