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证明我家有树林四亩
村干部证明
我家在陆丰市碣石镇西湖村留有个人合法财产(祖坟,农用地,自留地、祖屋)。2009年5月1日碣石镇政府有关领导在没有通知我家属的情况下擅自挖掘我家祖坟、2011年1月碣石镇政府有关领导推毁了我家属于我家的所有树林和土地,并在进行财产登记时没有通知和公示的情况下把我家祖屋(编033)的所有权全部登记在他人份上。因此我多次向陆丰市核电办及碣石镇主管领导反映此事,并提供了我家拥有合法财产的证明,都没有得到解决。而当地政府却不够及我的反对就擅自把建筑物的补偿金发给他人,并以此为由想强拆我家祖屋,这明摆着是在侵害我家的合法权益。从今年四月开始我家乡就受到了人为的水浸至今水浸问题还依然存在。我家在西湖村的合法财产(祖坟,农用地,自留地、祖屋)都没有得到政府或陆丰核电公司的补偿和安置,请问这是为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