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至13日,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友深率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情况进行检查。 期间,吴友深一行先后前往海丰县、陆河县、市法院等地,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形式,对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详细了解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吴友深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对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把该法列入普法规划,增强贯彻法律的自觉性,提高依法执法、规范执法的水平和能力;要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对于行政败诉的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要自觉履行生效判决,主动改进行政执法工作;要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要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完善行政审判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加强检察机关监督工作,加大行政监察办案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加强沟通,实现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保障行政诉讼法有效实施。(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邓良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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