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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我市法院曝光50“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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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5 12:4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一批“老赖”的拒执信息在市区汕尾大道LED大屏上滚动曝光,吸引市民驻足观看和热议。这是我市法院首次以此方式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不履行债务信息,共50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汕尾中院强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运用,被执行人一旦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即时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据了解,汕尾两级法院对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惩戒。一是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是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是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是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是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是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布“老赖”将会成为今后执行工作采取执行措施的工作常态,对于一些顽固型的“老赖”,汕尾两级法院也将毫不手软,对其采取严厉的执行措施,如边控、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行为,法院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打击逃债、躲债、规避执行的“老赖”。

此次在市区LED大屏上滚动曝光“老赖”信息,充分发挥闹市点多面广、人流密集、法制宣传效果好的优势资源作用,对“老赖”施加压力。同时,还在汕尾中院官方网站、官方微博等公众平台上公布“老赖”信息,让“老赖”榜上有名,其目的就是让失信的被执行人受到社会信用的惩戒主动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邓帼梅 通讯员 黎似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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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9 17:39: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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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9 17:40: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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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把名单放这网站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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