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陆丰市高度重视底线民生保障工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调整补助标准、扩大覆盖范围,确保低保、五保、养老等五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促使公共财政阳光普照到最底层、最贫困的群众身上。 陆丰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汕尾市出台的有关政策,在抓好经济发展的同时,突出抓好底线民生,确保底线民生各项政策、资金落实不打折扣。该市把改善民生作为每月1次的政府常务会议重要议题进行研究部署,确保各项保障资金落实到位,并从实际出发,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研究制定了“民生工程”目标管理制度,各责任单位按照目标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民生工程顺利完成。 该市不断加大本级财力投入,在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对底线民生资金优先给予保障,确定本级财政分担比例,努力使各项民生保障标准符合上级的要求。年初,该市把底线民生保障资金列入预算,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在加大本级财政投入的同时,紧紧把握省、汕尾加大对陆丰发展支持力度的契机,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全力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减缓地方财政支出压力,确保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同时,切实加大对民生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规范资金支付程序,建立资金管理台账和保障对象信息档案,保障底线民生资金专款专用和安全。此外,成立专项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保证各类民生资金按时足额到位,确保改革发展的成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该市现有低保对象16806户、46877人,今年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救助249元,同比提高了27元,达到了省政府提出的四类地区低保补差水平。现有农村五保户5335户、5341人。从今年起,该市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分散供养每人每月从520元提高到560元,集中供养每人每月从800元提高到900元,达到省政府提出的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必须在当地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的目标。 该市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居民医疗救助工作,认真落实医疗救助资金,建立了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系统,设立定点医院25家,覆盖该市23个镇、场区。同时,对重大疾病救助对象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部分给予70%救助,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部分给予全额救助。今年以来,该市用于资助城镇、农村低保对象、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参加新农合医疗保险累计达到912万元,资助对象60786人,并将基础养老金由人均每月65元提高到80元,达到省的要求。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该市按标准足额落实两项补贴配套资金,目前,三级补助资金已全部发放到所有受助残疾人手中。该市现有孤儿1559人,自实施新的孤儿供养标准以来,将集中供养每人每月提高到134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月提高到820元,达到了上级的要求。来源: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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