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市全面开展社会环境整治行动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市委第七次党代会、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市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十大整治、十大提升”行动会议精神,围绕“创文”工作目标,部署全面开展社会环境整治行动。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少荣作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世华主持会议。 此次整治行动自3月份开始,持续至9月份,共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迎检三个阶段。行动主要从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动陆丰禁毒“摘帽”,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排查整治公共安全隐患,推进法制建设六大重点工作着手,全面推进,以期通过半年时间冲刺全面整治,使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得到有效解决,陆丰禁毒实现“摘帽”,涉盗抢、涉枪、涉黑恶犯罪和欺行霸市等违法刑事犯罪得到有力打击,社会面管控能力明显提升,群众安全感和社会满意度明显改观,公共安全领域防范和管控能力明显强化,良好法治氛围不断形成,确保实现“四个不发生”尤其是不发生涉及评选文明城市“一票否决”的问题。 陈少荣指出,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的要求上来,把社会环境整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集中精力,压实责任,精准发力,按照时间节点,按照任务分工,有步骤有力度地推进。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亲自研究、亲自督办、亲自解决。分管领导要抓具体、抓落实,确保精力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陈少荣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尤其要抓好禁毒重点整治、社会矛盾的排查化解、基层村级换届维稳和社会治安整治等几项重点工作。一要明确责任主体,敢于担当,确保排查到位、整治到位、措施到位;二要站稳群众立场,坚决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整治重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要善于协调,对于存在的问题和相互间需要协调配合的事务做到不回避、不推诿、不扯皮,要善于沟通协调,协调不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四要广泛宣传发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大力宣传“创文”的意义和主要工作措施以及环境整治行动成果等,通过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更加深入推进各项工作,促使社会环境整治行动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他强调,“创文”工作事关全市发展大局,社会环境整治是创文工作的稳定基础,在推进社会环境整治行动过程中要强化督导问责这一推进工作的法器。市委政法委要牵好头,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督办,督促整改,加强督查督导;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影响文明创建工作的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问责。 李世华指出,开展好社会环境整治行动关键在于真抓实干。各地各单位要深刻领会本次会议精神实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及时抓好贯彻落实。要真正吃透《汕尾市全面开展社会环境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梳理工作重点,制定具体强化措施,分解落实到岗到位到人,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查督导,一步一个脚印做细做好社会环境整治行动的每一项工作,努力确保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对开展整治行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创新思路、方法,不断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合力攻坚,有效推进社会环境整治行动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市直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汕尾日报讯 (记者 杨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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