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汕尾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螺河市级河长邹广带队,实地查看螺河沿线水域治理情况以及河(库)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螺河流域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市河(库)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随同。 邹广一行先后查看了海丰县大湖镇角仔尾段、陆丰市螺河桥闸段、陆河县河田镇河中桥段。在现场,邹广听取各地情况汇报,详细询问螺河各段水质、沿线排水口、企业排污以及违章种植养殖等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海丰、陆丰、陆河三地县、镇级河长分别汇报了各辖区内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围绕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市河(库)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结合各自职能提出建议与意见。 邹广指出,全面推行河(库)长制是中央、省、市的重要决策部署。螺河水域的治理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政治任务。他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善水治理体系,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库管理保护机制。要全面构建具有汕尾特色的平安绿色水网,为维护河库健康生命、实现河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要在2017年底,全市境内河库全面建立河(库)长制,构建市、县、镇、村四级河(库)长制组织体系;到2020年底,全市水资源利用更加充分,水环境改善更加明显,水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总目标。邹广还要求市、县、镇、村要加强上下统筹,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各部门平行统筹,各司其职,相互协调,形成综合执法格局;要加强政府和社会力量的统筹,加大企业与个人的监管力度。
来源:汕尾日报 施辰亮
编辑: 梁甘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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