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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 出租屋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拒不整改 陆丰公安依法行拘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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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5 15:2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强化安全意识 提高防范能力

近日,陆丰市东海镇依法对一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出租屋有关责任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最近,该镇再次组织辖区公安派出所、安监站、供电所等有关部门对出租屋(群租房)进行复查。复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龙潭村一处出租屋被多次通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却拒不配合整改,并私自将封条撕毁,继续违规停放电动车充电。

为防止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场所进行断电清场,并将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罚。该市公安机关依法将有关责任人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汕尾日报记者:李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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