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我爱陆丰 于 2013-4-4 23:41 编辑
广东汕尾捷胜的7.22入室强奸杀人案,新浪的几篇博客与社会輿论基本一致,但还有继续爆料。 1.因为是对熟人作案,因此凶犯本想割断受害人的舌头使她不能作供。后来看到受害人性情刚烈,拼死反抗,才杀人灭口,幸好刺偏了部位,才捡回一条命。 2.受害人指控凶犯强奸杀人后,打开从里反锁的房门,放进在外面放哨的同伙,然后一起搜寻财物和清除犯罪痕迹,锁头也用布抹拭过。此案是至少两个人共犯,而且十分老道。当晚警察也是抓捕了两个嫌疑犯。可是过了几个小时(不到法定时间)就放了一个(受害人指控的那个),留下穿着有血迹上衣的。凶犯在危险、紧张的犯罪现场,尚会细心清除痕迹,却穿着血衣等待抓捕,这不离奇吗? 3.社会多人传闻,嫌疑犯的父亲曾在六十年代强奸杀害一个住同院有亲緣的少女,并抛尸院内水井。后来赖族人包庇,免受惩罚。封建族规,五伦内通奸也可能受到投海沉潭的處罚,如此兽行不受严惩,龌龊的家族文化给后一代传承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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