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捷胜的入室强奸,抢劫,杀人案现在雖巳进入司法程序,社会层面看似平静,但知情人说暗流正汹涌。从下面几个因素就知道不会那么平安无事。 首先受害者一家既贫又弱,单门独姓傍大姓望族而居,恰恰疑犯是望族的不肖子孙,知者认为人口众小人多,不知者认为当然了,要你圆就圆,要你扁就扁,你能怎样?加上疑犯的明目张胆,穷凶极恶,所以受害人更博得了广泛的同情。 其次,受害人明明看到是两个人共同作案,而且两米多高的围墙凭一个人也不容易进屋,但警察抓了两个却又放走一个。而且受害人指控的是做棺材的那个,而警方拘留的这个却是在读书的。受害人要求真人辨认,又不被准许。在这样的社会环境,难怪坊间议论纷纷。 第三,据说疑犯家族的有德之士主张筹资救治受害人,但却被家族见过世面的能人阻止,认为要留钱来打官司。其实资助救治受害人才是正道,若受害人救治不到,或落下残疾,犯罪的宗亲不更加罪深而罚重吗?而且也应顾及一下家族的风度和德行。如果对宗亲害人置之不理,却踊跃帮其免受惩罚,这将有虧族望也无益子孙。 第四,其实受害人并不孤立,除了社会的正义之声,受害人丈夫的出身也是当地望族,也人多势众。打断骨头连着筋,宗亲愤愤不平,主张照老例——打人拆屋,是让主事人压住,说如司法不公再动私刑未迟。受害人丈夫的收养一姓,在捷胜雖然单门独姓,在汕尾市却是名门望族,人物荟萃。其族中理事人巳发出声音,社会有冤屈都要打抱不平,何况事关宗亲、族望,怎能容忍枉纵?! 真正是暗流在涌动,群体事件一触即发。但笔者觉得,现社会雖然有很多不尽人意,但毕竟己进入了法治社会,希望各方面应该保持冷静,在相信法律,遵守法律的前提下把注意力集中在监督司法。当然更希望司法部门競競业业,公正廉明,不枉不纵,这样才能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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