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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 广州1月15日电(记者扶庆)据广东省纪委通报,广东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增新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公职。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对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增新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陈增新在担任陆丰市委书记、汕尾市政法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严重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收受礼金。
通报称,陈增新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增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更多报道 财新网讯 陈增新最后一次在公开场合露面,是8月7日。这一天,汕尾市预防腐败局正式成立,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广东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林浩坤均出席了揭牌仪式。陈增新亦作为汕尾市领导出席了仪式。此后,陈增新从媒体上消失。 汕尾市党政信息网显示,今年56岁的陈增新是广东海丰人,1973年起,在海丰县海城镇塑料厂工作,此后历任海丰县海城镇第一居委农场党支部书记、海城镇团委书记、镇委组织委员、副镇长、镇长、镇委书记、县委常委等。2000年8月,陈增新出任汕尾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2004年出任汕尾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党委书记;2006年6月起兼任陆丰市委书记,2008年12月起任汕尾市委常委,2011年9月起,兼任汕尾市政法委书记。 从2006年任陆丰市委书记起,陈增新曾经多次被举报,网络上至今仍能搜索到署名为“一群离退休老干部”写的举报陈增新的公开信,信中称陈增新在陆丰“卖官”,并列出了详细的“卖官”名单和具体金额,总计三千余万。该公开信还称,陈增新“长期与黑恶势力、走私贩私分子和贩毒分子同流合污”。这封公开信的发表时间为2011年7月15日。但截至目前,陈增新接受调查的原因是否与该公开信的内容相关,尚未得到有关部门的证实。 7月30日,广东省检察长座谈会称,今年1至6月,广东检方共立案查办涉嫌职务犯罪嫌疑人1888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503人,渎职侵权犯罪385人,涉嫌犯罪的县处级官员117人,厅级官员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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