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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か空ぇ蕩く

[海丰] 海丰电视台公然违反《广电管理条例》侵占、干扰、截传电视信号牟利!影响用户收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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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7 16:40:24 | 显示全部楼层
か空ぇ蕩く 发表于 2013-1-27 15:00
忘了《广电管理条例》还有一条 第二十一条 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不得擅自播放自办节目和插播广告。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牵头与香港各台就广告插播进行了磋商,并达成共识,签订了协议,通过支付广告插播费用等方式进行香港电视媒体的广告合法插播。__<江门日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27 16:51: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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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son 发表于 2013-1-27 16:17
习惯就好我都看中央台

麻木等于放纵。过年甚至可以看到机关单位登广告向市民拜年,这登广告是要花钱的,请问是公款报销的吗?
 楼主| 发表于 2013-1-27 17: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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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feng2010 发表于 2013-1-27 16:40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牵头与香港各台就广告插播进行了磋商,并达成共识,签订了协议,通过支付广告插播费用等方式 ...

那好,请问,与湖南台,广东卫视公共频道,凤凰卫视等签了协议了吗?有香港亚视和无线的四个台插播还不够?而且广告插播毫无专业,占用节目时间,严重影响用户正常收看节目!
发表于 2013-1-27 17:49:46 | 显示全部楼层
か空ぇ蕩く 发表于 2013-1-27 16:51
麻木等于放纵。过年甚至可以看到机关单位登广告向市民拜年,这登广告是要花钱的,请问是公款报销的吗?

难道你有办法
 楼主| 发表于 2013-1-27 17:57:58 | 显示全部楼层
Janson 发表于 2013-1-27 17:49
难道你有办法

个人力量当然渺小,但是网友们的力量不可估量、
发表于 2013-1-27 21:27: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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