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回复
楼主: linjianguo

[陆丰] 青天何在,实名举报四年,家人屡遭受残酷的打击报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3-2 19:5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关部门呢》?
 楼主| 发表于 2013-3-2 20:06:51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实名举报人林键国质疑陆丰国土局涉嫌包庇
2013-02-28 15:54 来源: 南方网
陆丰国土局表示,林耀昌公益性墓园违法圈地每平方米罚款1元,占用农用地建设建材市场每平方米罚款3元,为其补齐相应手续。
南方网讯 记者昨日上午从陆丰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针对陆丰市前村干部林键国实名举报汕尾市人大代表林耀昌承包陆丰市潭西镇安福公益性墓园违法圈地经营,以及违规占用农用地建设建材市场出租一事,省国土厅工作组已于26日现场调查了解。陆丰市国土资源局陆丰国土局表示,林耀昌公益性墓园违法圈地每平方米罚款1元,占用农用地建设建材市场每平方米罚款3元,为其补齐相应手续。
昨日下午,人在广州的林键国联系到本网记者,对陆丰市国土资源局的上述处理提出质疑:违法多占用国家土地,罚点款就能补齐手续?
陆丰市政府颁发陆府函【2008】42号文件,针对各镇公益性生态公墓园建设问题的批复,其中第五条规定:各镇兴建的公墓园只能作为服务性机构,不能作为盈利性机构。原陆丰市潭西镇党委书记林华彬(现任陆丰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2009年成立“潭西镇福安公益墓园”,其法人代表、产权、资产均系镇政府,林华彬聘请林耀昌等人为镇委职工,将此项目委托给林耀昌经营,并在物价局等单位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文件。
林键国介绍,林耀昌在建设经营安福公墓园时,违法圈地8万余平方米,非法经营,违法乱收费,完全无视物价局规定的每平方米收费850元的规定,私自制定收费标准,最低的2000多元一平方米,最高多达5万多一平方米。
林耀昌不仅经营安福公墓园,还在潭西镇与河西镇交界处占地建设一处建材市场,其中一部分土地属于建设用地,其余24000平方米土地为农用地,林耀昌在没有办理土地及相关手续时,就建设商铺意欲出租。
2月27日,陆丰市国土监察大队队长向记者介绍说,林耀昌经营的公益性公墓园一、二期共违法多占地8万多平方米,根据有关规定,已经对其进行处罚,并补齐了相关手续。
记者问:“如何处罚的?”
队长:“林耀昌多占的山林地,每平方米罚款1元钱,共计8万多元,并且都补齐了相应手续,而且林业部门也给办理了相应的手续。”
记者问:“安福公墓园属于公益性墓园,林耀昌经营高收费是否属于合法?”
队长:“安福公墓园确实是公益性墓园,至于林耀昌多收费的问题属于物价局和民政局等部门管理,我们无权过问,也不是我们管理业务范畴内的。”
记者问及潭西镇与河西镇交界处林耀昌建设的建材市场多占土地改变土地使用性质问题。陆丰市国土监察大队队长表示:“林耀昌建设的建材市场用地确实有问题,其中一块是属于建设用地,其余24000平方米部分属于种养土地,对于林耀昌改变种养土地使用部分,因为有人举报上访,我们已经对改变土地的行为进行罚款,每平方米罚款3元钱,随后给其补齐了相应的手续。”
针对上述处理情况,实名举报人林键国提出了自己的质疑意见: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陆丰市国土部门的所谓‘处罚’,又是根据什么样的法律条文做出来的?”
“陆丰市国土局相关领导对林耀昌违法占用土地的每平米3元的所谓‘处罚’,和林耀昌违法建设建材市场可以收取的每年每平米不少于200元的租金相比,我认为是对他赤裸裸的包庇。罚了这么点钱,还要给他补办相应手续,这算是‘罚款’呢,还是补齐违法占地的手续费用呢?”
“安福公墓园项目非法占用林地,以数千元每平米的价格向外售出,物价部门给出的指导价格也达到了850元每平方米,陆丰市国土局的‘罚款’也却有区区1元每平米,还要给他补办手续,维持现状,天下哪有这等好事?”
本网将继续关注该事件的进展情况。
林耀昌违法土地犯罪事实.jpg
林耀昌违法土地犯罪事实;擅自改变农田用地违法建设“卡绿达建材市场”的证据。省国土厅督办对其依法立案查处之一;但陆丰市国土部门至今没有依法落实处理决定,反而,让其违法建筑对外出售、出租。
发表于 2013-3-3 00:4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围观
发表于 2013-3-3 15:3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
发表于 2013-3-3 15:3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3-5 19:3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坟爷”违规经营公益性墓园敛财数亿元
 在广东省陆丰市潭西镇,安福公益性墓园违规经营,造成巨大国有资产流失,当地不少官员参与其中大赚“死人钱”。广东省有关部门查实情况后,一再勒令要求墓园停业整顿,但这家违规公益性墓园继续开门营业,甚至扩建污染当地居民食用水源水库。当地群众反映强烈,苦不堪言。
    原陆丰市潭西镇潭东村村主任林键国为当地老百姓抱打不平,就安福公益性墓园违规经营问题进行了实名举报。让林键国万万没有料及到的是,此次举报却换来一次次的恶性打击报复。据林键国介绍,先是祖坟祠堂破坏,被诬告担任村官贪污,其远在深圳打工的弟弟受牵连被人恶意举报,最近又有人导演一次村干部破坏文物的闹剧。
    为何原村干部的公益举报,却换来如此惨重的打击报复呢?这家所谓公益性墓园为何能违规经营扩张呢?背后隐藏一个不简单的背景。
1.jpg

假以公益性墓园套取贷款数千万,谁来查?
  根据《市场信息报》报道,该报接到材料反映,广东陆丰诚易信用担保公司总经理林耀昌和陆丰市党校副校长林华彬勾结敛财,原属陆丰潭西镇政府的安福公益墓园,经过林华彬、林耀昌等人的违规操作后,成了林耀昌的私人财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好几亿。
    综合媒体报道,林耀昌今年41岁,早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因为做“中国啤酒”假酒被查处过,经过朋友介绍,代理茅台酒,没有赚钱,他通过欺骗手段将经销茅台酒的代理商骗至陆丰,将其关押敲诈骗60万元资金。林耀昌在10多年前叫司机将原一家酒店保安打得骨折,此案引起省公安厅的重视,并被列为督办案件,林耀昌找到在汕尾市公安局做领导的义父,最后此案不了了之。
    林耀昌借助其在陆丰当地关系和背景,翻手覆雨,架空当地政府,将公益墓园变成敛财工具。
2008年.陆丰市成立“潭西镇福安公益墓园”,其法人代表、产权、资产均系镇政府,原潭西镇党委书记(现任陆丰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林华彬聘请林耀昌等人为镇委职工,将此项目委托给林耀昌经营,并在物价局等单位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文件。
2008年,陆丰市颁布文件,要求各镇建设公益性墓园(陆府函【200842号文件),其中第五条规定:各镇兴建的公墓园只能作为服务性机构,不能作为盈利性机构。政府文件却被林耀昌当成一张废纸,公益性墓园变成了套取高额贷款的工具。
林耀昌与潭西镇政府签署了承包安福公益墓园的项目后,以墓园的项目作抵押,用陆丰诚易信用担保公司名义违规借贷一亿二千多万(陆丰市农村信用社贷款记录可以查到),从信用社贷出来款项后,往外放贷2-3分。
从违规建设墓园,到利用墓园进行贷款套取巨额贷款,这里面隐藏多少秘密?当地金融机关为何会给一个违规墓园进行贷款呢?实名举报人正在苦苦等待相关部门的查处结果。
公益性墓园违规经营,当地政府为之头痛
近五百亩的潭西镇安福公益墓园从第一期到第四期,都没有任何报建、环评等手续。这么大的公益墓园如何逃避政府的监管呢?据知情人反映,这个墓园在第一期开始都没有办理过土地、环评等手续,甚至还伪造镇政府的文件。
另外,潭西镇安福公益墓园的违规问题被实名举报人林键国举报后,陆丰市相关部门为了应付上级部门的查处,进行造假数据,掩盖墓园违规情况。
目前,可以发现该墓园存在三个较大问题——
一、陆丰市民政局虚报墓穴数量。陆丰有个部门上报数量明显偏少,规避追查,这个墓园可以在电子地图都可以查清(谷歌地图,地址:陆丰市潭西镇箖投围水库旁)。   
2.jpg
二、这个墓穴买卖数量和收入的问题。墓园的收入是一笔糊涂账,需要查清。
2009年,陆丰市物价局发文关于潭西镇安福公益墓园收费标准,第一条规定:墓穴费,每穴每平方850元(含安葬工料费)。据了解,安福公益墓园对外报价是每平方2100元,而且是任何人,任何地方都可以买到墓位,大小是8-25平方不等,也可以更大。在安福公益墓园第2期墓园中,都是属于豪华墓类型,找不到1-2平方的墓位。安福公益墓园的工作人员透露,安福公益墓园1-2期卖出去的墓位不少于10000个,其中豪华墓不少。
    三、所谓公益墓园一直在破坏环境和水库水资源。2010年,安福公益墓园又在潭西镇崔陂山水库边不到3米的距离,征地200多亩建设二期墓园(没有任何政府批文和手续),崔陂村民纷纷表示不知道征地建设墓园的情况。
  安福公益墓园的法人代表、产权、资产原本属于潭西镇政府,但是在潭西镇政府跟林耀昌签署了承包墓园项目的协议后,安福公益墓园便成了经营性墓园,而经营收入成了林耀昌的个人财产,潭西镇政府没得到任何收入。
安福公益墓园附近的村民反映,安福公益墓园成为林耀昌的个人财产,整个潭西镇的村民、陆丰相关部门都知道,墓园销售从不给发票,小的墓位就是上万,大的好的位置就需要好多万,这导致国家的财产流失了好几亿。
违规造墓园被查出后仍继续经营
  关于安福公益墓园现状,潭西镇政府的领导表示很是无奈,由于林耀昌在陆丰有比较硬的后台和金钱,镇政府根本就奈何不了他,只能任由国有资产白白流失。安福公益墓园原本是服务潭西镇附近村民,是镇政府的一项公益事业,如今却成为了林耀昌的敛财工具。
  广东省民政厅的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安福公益墓园的这种经营方式是违法的,严重地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
经民政厅对林耀昌利用公益性公墓园对外非法经营销售墓穴牟利的行为作出“没收非法转让墓穴所得金额、立即停业并整改、完善手续”等处理决定,按照陆丰市民政局上报的林耀昌对外销售墓穴只有953穴,每穴墓穴售价为五千元左右计算,涉案金额就已经超过500万元。但林耀昌实际销售墓穴8000多穴,每穴收入在二万至十几万元不等,非法所得高达三亿元。
广东省物价局已查实林耀昌自己供认私制票据收费获益600多万元的行为。
国土资源厅调查核实,林耀昌存在侵占农田1.4万平方米违法建设建材市场,擅自改变农用地为建设用地,违法圈占土地建设墓园和违法转让入地建设墓穴销售牟利的犯罪事实。
    “陆丰市国土部门轻处理,没有法律、政策依据。安福公墓园项目非法占用林地,以数千元每平米的价格向外售出,物价部门给出的指导价格也达到850元每平方米,陆丰市国土局的法律却是1元每平方米,还要给他补办手续,维持现状,天下哪有这等好事?”原陆丰市潭西镇潭东村的村主任林键国指出。
3.jpg
多年的信访材料、部分快递件
相关报道链接:
实名举报人林键国质疑陆丰国土局涉嫌包庇
http://www.southcn.com/jsfw/zxdt/content/2013-02/28/content_64726049.htm
发表于 2013-3-7 11:33:40 | 显示全部楼层
谁不知‘天上有雷公,地下海陆丰’你也够胆大,佩服你还能坚持下去,历来民告官都是没好下场,希望能还你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13-3-7 11:3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3-7 23: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名举报人林键国再次遭到恶性报复
问政对象: 省人大 ,广东省公安厅 ,省纪委、省监察厅
   1.jpg
地图显示村民饮用水源头遭到违规经营的公益性墓园的破坏
35日,本人林键国实名举报发表贴文《广东“坟爷”违规经营公益性墓园敛财数亿元》http://wz.wen.oeeee.com/Views.aspx?aid=120659
控诉,林耀*借助人大代表身份,勾结陆丰市黑恶势力,进行违法违规活动。林耀*违规经营陆丰市潭西镇安福公益性墓园,并破坏12万人饮用水水源头的犯罪事实,已被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等相关部门查实,广东省纪委对本人所举报的事项进行督办。但是,本人冒死举报四年多,及遭受打击报复案件,至今仍未能得到依法处理。
林耀*对本人实名举报一直怀恨在心,加以恶性打击报复,对于本人和家人造成极大伤害。37日,林耀*利用人大代表身份,冒充其他人大代表名字向汕尾市、陆丰市两级政府和公安局施压,要求再次调查本人在潭西镇潭东村村主任期间的所谓犯罪行为。林耀*作为被举报人,自己牵头提出人大议案有失公允,企图利用公权力打击报复本人,置本人于死地,请问天理何在?!
此时此刻,本人深感无奈!特此向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网友郑重说明以下问题——
1、本人在20056月—20073月担任潭西镇潭东村村主任,期间并没有林耀*所举报的犯罪事实,案件早已查清。然而,林耀*屡次借助人大身份要挟相关部门,纯属捏造事实打击报复。
林耀*向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反映问题和所提供的证据材料,本人已在天河区法院起诉时,证据提供材料有林耀*亲笔签名。对于林耀*举报本人“潭西镇潭东村村主任问题”的材料,已得到签名的村干部证实不符合事实。
2009年起,我一直实名举报林耀*、林华*(现任陆丰市党校副校长)违规违法行为。20131月,广东省民政厅初步查实其被举报的潭西镇安福公墓园非法转让953穴(属非法经营罪名);非法侵占农田用地改建设建材市场被省国土厅督办立案查处;违法开采农田盗采建筑沙粒牟取暴利于113日被陆丰市政府查处的,现场抓捕林耀*亲哥林耀采及儿子(后由谢永填以潭东村委会名义担保释放),及其他违法行为。
林耀*制造的“人大议案”完全是捏造,不是事实。潭东村原主任林键国间接毁坏文物为由,附上带走公章、账本、三十万资金、霸占村委会办公楼的议案是无效的,本人的问题陆丰市各级政府已调查过多次,查无问题。
2、林耀*作为本人举报对象不应该提起人大议案,人大议案无效。作为被举报人的林耀*提起人大议案存在明显打击报复本人。
此次提出人大议案中有十个代表。其中,三个代表是与本人举报的对象。另外,林耀*还伪造冒充其余四个代表的签名(已证实没签名)。请问这样的造假坑人的议案,还能有效吗?林耀*及其他人大代表如此打击报复本人的行为,有失人大代表为人民的宗旨,严重影响人大代表在老百姓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根据人民代表法人民代表受调查期间,暂停行使权利和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八条;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在主席团决定的时限内书面提出对市人民政府和它所属各部门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质询的事项应属于代表大会的职权范围,不宜涉及下列事项:
(一)属于代表个人利益的问题。(二)进入诉讼程序的具体案件。
根据法律规定,林耀*领衔的议案是为个人利益问题,不符合法律规定,是无效的。据上述相关规定,林耀*是没权利提起人大议案的。
    3、陆丰市公安局成立专案重新调查本人担任村官期间问题,极可能被林耀*所利用,恶性打击报复本人。
37日,由陆丰市公安局刑侦、经侦等部门成立专案组对本人在担任村官期间问题,这种行为不符合常理及相关法律法规。本人的问题早在20095月由潭西镇政府调查过,查无问题。228日,潭西镇政府已成立专案组在调查之中。此次,陆丰市公安局再次进行调查,极可能被林耀*、林华彬等涉嫌犯罪人员所利用,故意混淆视听,打击报复本人。
陆丰市公安局专案组有个别人员是被举报人(林华*)的亲戚关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该回避。
综上所述,林耀*违规使用人大代表身份谋求个人利益,恶性打击举报人,明显违反了人大制度,应该给予取消人大代表资格。
故此,本人强烈请求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调查处理汕尾人大代表林耀*违规经营潭西镇安福公益性墓园的问题。也请求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国土厅等部门查处安福公益性墓园的相关情况向全社会公布,并将林耀*破坏12万人口饮水源头、违规经营安福公益性墓园的问题移交司法部门进行立案查办。
同时,本人请求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网友关注本人的人身安全,依法采取措施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做为实名举报人,本人愿意为以上所有言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本人已向省人大、省公安厅信访反映此事。
   2.jpg
实名举报人:林键国
本篇文章来源于[奥一网网络问政](http://www.oeeee.com) 原文出处:http://wz.wen.oeeee.com/Content/120985.htm
发表于 2013-3-8 11:43:53 | 显示全部楼层
相煎勿太急,煮豆烧豆技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