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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 对广东省海丰县梅陇镇梅陇村贪污、合伙、违法征地检举控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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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民
汕尾市民  发表于 2013-3-4 20:57:16 |阅读模式
对广东省海丰县梅陇镇梅陇村贪污、合伙、违法征地检举控告书
被告单位: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国土局吴克城局长、梅陇镇人民政府徐小星书记、许泽武副镇长伙同梅陇村委会以赖德梅、杨永平、曾小奇一贪污合伙违法征地犯罪团伙。已受到汕尾市国土局陈建明作保护伞、总后台。
控告人: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梅陇村委会村民代表:简祥彬
广东省海丰县国土局、梅陇镇政府和梅陇村委会一贪污、合伙、违法征地团伙至今尚未得到依法查处,原因已受到海丰县纪委个别主要领导的包庇和袒护,汕尾市纪委个别主要领导都知情,没有尽到督办的责任,一层保护一层,层层黑、一心一意为人民币服务,至今都得不到解决。
尊敬的领导,您好!详细内容如下:
为了执行党中央打击经济犯罪,纯洁干部队伍的号召,提高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威望,现将我了解赖德梅为首的一合伙违法征地贪污团伙,合伙团伙包括海丰县国土局、梅陇镇人民政府、梅陇村委会、汕尾市国土局作保护伞、总后台的犯罪事实,检举如下:
赖德梅,男,72岁,现任梅陇村委会党支部书记。
2007年2月8日以赖德梅、杨永平、曾小奇为首的贪污先进党支部和腐败村委会伙同梅陇镇许泽武副镇长、徐小星书记、李继群镇长、海丰县国土局吴克城局长等有关干部一合伙违法犯罪、征地贪污团伙,借“G324”国道改道为名,公开欺骗村民直接以梅陇村委会十多个生产队进行违法征地,面积达15公顷,其实际是商业性买地卖地,牟取暴利。其中本队(十三生产队)占总面积0.5%左右,共9.5亩,约5000平方米。详细分配:分给各生产队农民占总面积35%,剩余65%的耕地面积由赖德梅一团伙合伙利用职权压价以每平方米65元人民币分给农民。其中本队(十三生产队)还有4户农户不同意将基本农田卖给这伙违法征地团伙,村民不同意也不行。这帮团伙将得手后65%的耕地面积44768平方米的土地于2007年6月28号在海丰县国土局公开拍卖,以每平方米980元的价格卖给建房商总金额达43872640万元,然后被赖德梅为首的这帮团伙将这笔巨款进行私分。注:(44768平方米的面积只计算8.9公顷的65%;还有超6公顷没有计算)。“324”国道至今不敢填土,地址:广东海丰县梅陇镇三路“石角仔”、“田螺岭脚”。
注:2007年2月8日,合伙违法征用、基本农田各单位主要领导。
①、海丰县国土局局长吴克城,县国土局监察股股长庄保克,县国土局征地服务中心队长黄海腾等。
②、梅陇镇人民政府干部:镇委书记徐小星,镇长李继群、谢水源、许泽武、陈孝求等。其中陈孝求书记对我(简祥彬)的人身安全威胁最大,说我向上级举报是扰乱社会治安。注:陈孝求2007年已调至海丰县民政局工作。
③、梅陇村委会首犯(赖德梅),杨永平、曾小奇等。
④、本队十三生产队队长蔡少杰,2007年2月8日不敢将本队其中4户农户的基本农田卖给以赖德梅为首的一合伙违法征地团伙,但不敢向党中央、省委领导举报。)
⑤、广东省汕尾市国土局主要领导陈建明已知情,公开包庇,作保护伞。
自1992年至2008年止,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梅陇村委会赖德梅为首的一合伙违法征地团伙,任职期间利用党和人民给的权力与本村委会22个生产队违法征用基本农田超140公顷,征地手续一律未经国务院批准。其实际是商业性买地卖地。详细分配:分配给各生产队农民占总面积仅25%至35%,剩余65%至75%的耕地面积由赖德梅一伙压价以每平方米45元至60元人民币付还各生产队,然后公开出卖以每平方米450元人民币至1100元人民币,从中捞利超2.5亿人民币全被赖德梅一合伙贪污犯罪团伙进行私分入腰包。
2003年、2005年以赖德梅为首的一合伙、违法征地团伙分别两次把梅陇村委会西小区三路北、南两边的基本农田千方百计、欺骗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说是旱地、荒地,最后于2003年骗到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的批文总面积2.5公顷,当年2003年仅西小区三路北边的违法征地面积就达5公顷左右。2005年3月以赖德梅为首的违法征地团伙继续进行违法征用梅陇西小区三路南边基本农田的面积就达2.5公顷,私买的手续由赖德梅一团伙决定的,所以西小区三路北、南两边的二次违法征用基本农田的总面积达7.5公顷。赖德梅一团伙与法律背道而驰,一手遮天,藐视上级,现本队农民自然陷落无基本农田可耕而变成失地农民,生活走投无路的惨境。现生活是有保障的,永远有西北风可食。
以上反映的问题事实,本人(简祥彬)恳求党中央、国务院、中央领导人以及广东省委领导亲自派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组尽快将这帮以赖德梅为首犯的贪污合伙团伙绳之以法,一网打尽,为民除害。
此致
检控人: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梅陇村委会村民代表简祥彬
电话: 13719562995
2011年10月13日
  
附件2、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梅陇村委会贪官芳名榜
一、原海丰县国土局吴克城局长:贪污超1000万元。
二、原海丰县梅陇镇徐小星书记:贪污超2000万元。(注:徐小星2011年6月调至县环保局工作)
三、海丰县梅陇镇李继群镇长:贪污超1000万元。
四、海丰县梅陇镇许泽武副镇长:贪污超500万元。
五、梅陇镇梅陇村委会赖德梅书记:贪污超壹亿元。
六、梅陇镇梅陇村委会杨永平主任:贪污超600万元。
七、梅陇镇梅陇村委会曾小奇副主任:贪污超400万元。
以上列榜的贪官,仅是其中的一部分,直接影响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威望和生死存亡。恳求党中央尽快铲除以上的贪官。(付检举控告信共四份)需要其它证据请直接与我简祥彬联系。
举报人: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梅陇村委代表简祥彬
电 话: 13719562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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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4 22:46: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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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4 23:03: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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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术不正
发表于 2013-3-4 23: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3-5 01:5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3-5 08:28: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举报以前看过,如果是实名举报而且多次的话,上级为什么没什么行动呢?
发表于 2013-3-5 09: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培养一个干部狠多年,处理一个干部免涩时!有事要拿真凭与实据,党和国家事业才靠边。慎之慎之!
发表于 2013-3-5 09: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情况若属实,就要严惩了
发表于 2013-3-5 09:4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汕尾又出贪污,替汕尾市的领导感到丢脸
发表于 2013-3-5 09:4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详尽及实名举报,关注!
发表于 2013-3-5 09:4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个网站关注了快半年了,贪污事情那么多,却没有更新那些处理的结果,是那些贪污事件没解决?还是没公布出来?
发表于 2013-3-5 11:3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3-3-5 12:4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3-3-5 13:02: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貪官就不是中國的官了!
发表于 2013-3-5 14: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
发表于 2013-3-5 16: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比梅陇一年的税收都要多啊       哪来的这么多钱贪污
发表于 2013-3-5 16:3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3-5 19:41: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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