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汕尾市城区被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这是继去年该区获“广东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以来又获得的殊荣。在法治创建活动中,该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法治创建活动作为创建平安城区的一大内容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扎扎实实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加强组织领导 形成工作机制 该区高度重视法治创建工作,把法治创建作为“平安城区”的内容来抓,始终按照“一把手”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区、镇(街)两级分别成立开展“法治城区、法治镇(街)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任组长,成立指导督查、新闻信息、综合协调、档案台帐四个工作小组。选用一些业务能力强、素质好的干部担任创建工作联络员、信息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加强法制教育 弘扬法治精神 该区把普法工作作为法治创建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基层、进学校等“六进”活动,提高全区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在党委中心组开展法制学习和法制讲座;在两级领导干部和全区公职人员中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学法考试等制度;在基层农村中,围绕农村计生、土地权属、进城务工等焦点问题开展长期送法下乡活动并接受咨询;在学校中推行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定期开设法制课,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心理、生理特征的法制教育活动,使青少年学生更多接受法律知识,早期接受法制教育。 加强检查监督 推动平安建设 区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积极落实法治创建和平安城区创建活动成员单位责任,切实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每年年初均听取了区政府关于上一年普法情况报告及当年普法计划报告,经常深入“一府两院”检查督促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法治城区和平安城区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加强法治建设 维护法律尊严 去年,区政府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做到重大行政决策须经调查研究、领导集体民主讨论、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合法性论证;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实施办法”,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分层次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业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行政执法水平;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化建设,18个行政审批单位117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办事时限。区法院结合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工作改革,强化各项工作环节的管理,成立清案工作领导小组对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加以整改,促进审判工作有序、公正;区检察院围绕业务工作、执法程序、队伍管理、干警行为和监督制约,认真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区公安机关加大力度抓好以执法和服务为重点的规范化建设,狠抓执法质量考评、加强警备廉政建设,密切警民关系;区司法局坚持助政为民,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积极主动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 加强综合治理 维护社会稳定 去年,该区没有出现大的群体性事件和恶劣重大刑事、治安案件,重大交通和安全生产事故,综治维稳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加强信访工作。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落实信访领导责任包案销案制度,控制了信访增量。二是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在摸清不稳定因素和隐患基础上,把握动态,启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化解在基层。三是加大打击违法犯罪力度。积极开展“打黑除恶”、“两抢一盗”专项行动。四是深入开展“三打”专项行动。全区查处案件1335宗,查处率达98.96%;查处欺行霸市案件588宗,打掉欺霸团伙23个,查处打贿案件44宗,打掉保护伞11人,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冯振炯 吴振业)
--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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