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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9 17: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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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文反映海城镇南门湖承包给私人饲养“毒鱼”流向市场一事的回复
近日,网上流传我镇南门湖承包给私人饲养“毒鱼”并流向市场一说。得知消息后,我镇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员实地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南门湖是景观湖,一直以来都由我镇南门社区负责管理,并非网上所说承包给私人。近年来,县、镇投入大量资金对南门湖进行清淤美化等工程,南门湖现已成为群众休闲的好去处,属于公共休闲场所。受19号强台风“天兔”的影响,大量的污水和垃圾冲入湖内,造成湖水发臭;加上受台风影响,湖内野生生物死亡、腐烂,更是造成南门湖臭味冲天,影响景观。有鉴于此,近期南门社区对湖内湖水进行排放、清理。因南门湖的进水口与龙津河是连通的,需等待龙津河水位高时才能灌水进湖。这就是网上所说,相关部门在清理完南门湖的湖水、污泥后没有什么动静的原因。我镇南门社区每年都有拨付1万多元的资金给湖面清污人员,组织人员对湖水进行清污。
在调查中发现,湖面清污人员私自在湖中投放鱼苗,私置养鱼设备,镇工作人员发现后,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对影响景观的养鱼设备进行拆除,并责令南门社区进行整改,要求社区工作人员加强巡查和监控,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以免在群众中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同时重申:南门湖作为景观湖,禁止私人承包。
调查中发现,在南门湖中捕捉的鱼供给各种养殖场,并没有发现捕捉来的鱼流向餐桌。
特此回复。
海城镇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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