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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 21: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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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夜茶 发表于 2013-11-1 14:34
再说此地是消防局的征用地,不知道什么事就散哭父,拍到一照片就乱扯,网络发帖和发图也需要道德和网络事实 ...
广东省环保厅
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13-7-12 15:41: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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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投诉后,当地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对汕尾职院周边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该院A区围墙北面仍有一菜农正在焚烧生活垃圾,在该院A区围墙东面有2处焚烧垃圾迹象。执法人员现场对正在焚烧生活垃圾的菜农进行制止,要求其不得再次焚烧,并对焚烧现场进行清理。
根据2012年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第七十九期工作会议纪要的精神,该事项由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理,我局已将同类信访案件转城区。当地环保部门将有关情况函告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商请其落实对职业技术学院附近的垃圾管理,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垃圾承包者和个别村民的工作,从根本上杜绝垃圾乱放和焚烧问题。谢谢您的意见。
本篇文章来源于[奥一网网络问政](http://www.oeeee.com) 原文出处:http://wenzheng.nfncb.cn/Content/1295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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