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4月份推进“组账镇代管”工作以来,海城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方案的安排,制订了《海城镇村(社区)“组账镇代管”工作实施方案》,由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统一代管各村(社区)村(居)民小组集体经济财务会计工作,促使该项工作扎实推进。
该镇“组账镇代管”工作在坚持村(居)民小组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经济收益权不变的原则下,按照分步实施、全面铺开的原则,分为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先在农村实施,第二阶段在社区实施,全镇22个村(社区)共91个村(居)民小组应纳入“组账镇代管”(其中,村委57个小组,社区34个小组)。目前,该镇共有86个村(居)民小组已签订委托协议,并完成账务移交(其中村级已完成移交56个,社区完成移交13个),完成率95%。其余5个村(居)民小组正在加紧开展清理清查和公榜工作。
根据该镇“组账镇代管”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 2013年底可全面完成应纳入“组账镇代管”的村(居)民小组签订委托和会计账务移交工作。通过“组账镇代管”,提高农村财务管理透明度,加强民主管理,降低管理成本,克服财务混乱问题,促使农村组级财务有章可循,逐步规范,促进村(居)民小组集体经济的发展。(海城镇党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