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冷峻 于 2014-3-23 09:45 编辑
略说立法禁止吸烟错在那里? 吸烟不吸烟,完全是自已的事,一般地与它人不相干。提出二手烟危害健康的人,是荒廖的。主要是由于其鼻敏感或者生理理基因不佳,嗅觉发达引起的(注意:狗的嗅觉最发达。动物人物嗅觉发达者,其思维能力必差。。。,德国哲学家康德称嗅觉和味觉为低等器官,与纯粹认识,美的直观等格格不入) 关于立法的问题是这样的:一件事,有一施受者,其施受者必然有一对应物承受者。为了保障承受者不被伤害。于是才立法禁止以保护承受者。。如果施受者没有对应物承受者,法律是不会追应责任的,立法于是也不成立。(施受者是不包括本人的) 现在立法禁止吸烟的问题是,吸烟的危害是否有一承受者的问题了。。。(二手烟就是指有一承受者),但二手烟上面已说过。 自已有基因缺憾,生理问题,而怪人由于他人吸烟引起的。。。。并且立法滋扰他人以保护其不死。。。这就是立法禁烟者的逻辑思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