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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于上月本人向汕尾市纪检监察机关12388举报汕尾市畜牧局公务员丁晓东、汕尾市电影公司职工陈远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保护野生动物非法买卖】。
经过:汕尾市畜牧局公务员丁晓东和汕尾市电影公司职工陈远向在田乾外湖村承租一座并校没有读书用途的小学作为野生动物仓库,考虑到几千村民的安全,多次向承租人提出搬迁的问题,并未得到解决,无奈之下求助政府,自从我拔打12388举报电话之后,未见久日回音,之后多次拔打12388咨询情况,对方不是推给汕尾市林业公安就是叫我等待,还挂我的电话,最后一次于25号拔打,对方带有陆丰口音的竟说是林业公安的受理范围,并说在有合法许可证的条件下,公务员是可以从商的,话刚说完电话又挂掉,我再次拔打02012388向上一级反映,对方却说公务员经商是个人作风问题,不是党政问题,你应该向当地政府信访反映,信访局那边的人又介绍我去汕尾市组织部举报,数天过去了,我还是充满信心等待汕尾市组织部的回复,同时质问汕尾市教育局,根据国土法,公益场所是不可以出租、拍卖、改变用途的,一但孩子要回来读书怎么办,给我的回复却是合同已经说明一但需要无条件搬走,有人看守利用好过静置,借此,本人收集了相关法律法规供汕尾市林业局参考,根据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非法养殖私藏一律扣留,并处罚金和行政教育,严重的可判刑,就算要合法性养殖,手续相当麻烦,承办人注册资金50万以上,科研项目可行性报告,兽医师证,驯养师技术证,还有一些相关手续证明,另外,也没有在三级内和三有内,但也是一种保护动物,更不在广东省对野生动物可经营利用的54种内,再次向汕尾市林业局举报,内容如上。
情况如假本人承担一切刑事责任,如需本人配合取证请加QQ1063331088核实后主动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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