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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qq

[问政] 小升初学位申请说明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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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9 09:5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普陀居 发表于 2014-7-8 20:09
几年前,汕中有位骨干教师,平时在汕中教学成绩也很突出,在全区排名数一数二,所以自信心爆棚。后来去某镇 ...

一个人能改变啥?如果抽调10位骨干教师去,效果就不一样!教师的高度决定学生的高度!生源固然重要,没有优秀的教师队伍,怎么能培养出优秀的学生呢?个人认为,要提高整体教育质量,应该把优质教学资源配置在幼儿园、小学。
发表于 2014-7-10 11:59: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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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居 发表于 2014-7-8 20:09
几年前,汕中有位骨干教师,平时在汕中教学成绩也很突出,在全区排名数一数二,所以自信心爆棚。后来去某镇 ...

但愿这位仁兄不是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现在择校热之所以降不下来,根本的原因是学校资源不均衡,学校资源主要不外乎教师这一软件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资源。从硬件上来讲,现在多媒体已经普及,各个学校的设施基本能满足教学需要。所以择校最关键择的还是师资。现在课外小班辅导、一对一辅导之所以火热,特别在一二线城市更为火爆,一方面反映他们的经济水平较高以及教育意识更强,另一方面也证明了大家普遍认为老师的指导点拨对于学生掌握知识提高能力具有重要关键作用。选择一所学校,当然也会考虑这所学校长久以来形成的校风教风学风以及校长的管理水平等因素。俗话说,一个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同样的,一个好老师就是一个好班级,就能指导出一群好学生!
发表于 2014-7-10 21:38: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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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普陀居 于 2014-7-10 21:54 编辑
-江南岸- 发表于 2014-7-10 11:59
但愿这位仁兄不是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现在择校热之所以降不下来,根本的原因是学校资 ...


教师的作用当然有,但不是决定因素,同一个优秀的教师,面对不同起点的学生,会有截然不同的业绩。不要过分夸大教师的作用。

我再次重申,别以为现在的重点学校的教师水平就高,他们的成绩是在学生高起点的基础上达到,没什么了不起。去查查他们学生的进步率就知道他们的业绩其实很一般。

同理,别以为现在的弱校就没有好老师,查查他们教出的学生的进步率再说话吧。
发表于 2014-7-10 21:42:13 | 显示全部楼层
hqq 发表于 2014-7-9 09:52
一个人能改变啥?如果抽调10位骨干教师去,效果就不一样!教师的高度决定学生的高度!生源固然重要,没有 ...

我还是那句话,如果逸夫学校原先的起点,把全汕尾最骨干的教师调过去也不会有多大起色。
如果新城还是那样的高起点,把全汕尾最差劲的教师都调过去也差不到哪里去。
发表于 2014-7-10 21:46:17 | 显示全部楼层
-江南岸- 发表于 2014-7-10 11:59
但愿这位仁兄不是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现在择校热之所以降不下来,根本的原因是学校资 ...

如果师资力量真的那么强,还需要什么辅导班、一对一?出现这些玩艺不恰恰说明师资力量薄弱,学生无法在正常的教学中学到应该学的东西吗?
 楼主| 发表于 2014-7-11 09:5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普陀居 发表于 2014-7-10 21:42
我还是那句话,如果逸夫学校原先的起点,把全汕尾最骨干的教师调过去也不会有多大起色。
如果新城还是那 ...

上幼儿园之前小朋友的起点差不多吧?可是在不同的幼儿园学习之后,他们的水平还一样吗?要是老师水平关系不大,那小孩就没有必要去学校了……
发表于 2014-7-11 11:25:17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hqq 发表于 2014-7-11 09:56
上幼儿园之前小朋友的起点差不多吧?可是在不同的幼儿园学习之后,他们的水平还一样吗?要是老师水平关系 ...

首先你比喻不当,其次,你混淆了教师水平和教学环境的关系。第三,你没有具体分析家长因素的作用。
 楼主| 发表于 2014-7-11 15:4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普陀居 发表于 2014-7-11 11:25
首先你比喻不当,其次,你混淆了教师水平和教学环境的关系。第三,你没有具体分析家长因素的作用。

呵呵,首先,这不是比喻,学前教育也是教育。其次,教学资源指的就是教学软件和硬件,说白了就是教师和教学环境等因素。第三,家长因素不属于教育资源,不会因为小孩上哪个学校而改变。
其实,老兄前面所述的意思我是明白的,我不会歧视任何学校。十多年前我就曾经说过“把人家的生源给我们教,成绩肯定会好过他们的“,当时的原因是差校的老师受人歧视。
发表于 2014-7-11 17: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hqq 发表于 2014-7-11 15:43
呵呵,首先,这不是比喻,学前教育也是教育。其次,教学资源指的就是教学软件和硬件,说白了就是教师和教 ...

1、把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初中教育、乃至高中教育等情况相提并论,这本身就是个错误,因为不同阶段的教育有不同的规律特点,不同的规律特点就有着不同教学内容、方法、策略。这个话题是讨论初中教育,你想用学前教育来论证你的观点,确属比喻不当。

2、生源素质这个最关键的问题,你想回避不谈,而硬扯到教师水平去,这是不行的。

3、你说家长因素不属于教育资源,这大错特错了,我不知道你教育学是怎么学的,懂不懂教育的概念和内涵?
 楼主| 发表于 2014-7-11 18:4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普陀居 发表于 2014-7-11 17:31
1、把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初中教育、乃至高中教育等情况相提并论,这本身就是个错误,因为不同阶段的教育 ...

班门弄斧,见笑了!几点问题还需商榷一下,请多指教。
1、“把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初中教育、乃至高中教育等情况相提并论,这本身就是个错误”,本人不敢苟同。教育是有连续性的,现实上,学前教育的好坏严重影响到小学教育、中学教育甚至大学教育。因为很多人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觉得学前教育无所谓,一年级的那些差生怎么来的?

2、“不同阶段的教育有不同的规律特点,不同的规律特点就有着不同教学内容、方法、策略。”以上这些内容,或许大部分教师知道,而在教学实践中,不是所有的教师都能用在平时教学中,能用在教学实践上而且有效果的肯定不是普通教师,也就是说教师水平是有差异的。不然也就没有教育资源不均衡的说法了。

3、“生源素质这个最关键的问题,你想回避不谈,而硬扯到教师水平去,这是不行的。”这个问题不敢硬扯.好的生源就像一块好材料,没有好的师傅怎么能造出好的成品呢?同样的生源,在不同水平教师的教导下,效果会相同么?

4、“你说家长因素不属于教育资源,这大错特错了,我不知道你教育学是怎么学的,懂不懂教育的概念和内涵?”不管什么理论,都应该从实际出发。教育的概念和内涵太深奥了,本人才疏学浅,不敢妄论。如你所言,我明白家长在学生成长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现实上,部分老师常常指责家长,把学生的不足当成是家长的不是,那我们还需要老师干吗?相信所有的家长都重视自己的孩子。教育是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作用下才有效果的,对于学龄孩子而言,当然学校教育更重要一些。

个人管见,请指教!
发表于 2014-7-14 16:4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江南岸- 于 2014-7-14 18:14 编辑
普陀居 发表于 2014-7-10 21:46
如果师资力量真的那么强,还需要什么辅导班、一对一?出现这些玩艺不恰恰说明师资力量薄弱,学生无法在正 ...

讨论交流一方面要阐述,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倾听。举例课外辅导火热,是想说明还是有很多人愿意通过请家教、报辅导班让孩子提高成绩和能力,以此证明大家认同教师对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性。本人没有将此与师资强弱挂钩。汕尾师资力量的强弱,无须以辅导班的火爆来表现。同时,你说出现辅导班这些玩意说明学校师资力量薄弱我完全不能苟同,说明“ 学生无法在正常的教学中学到应该学的东西”更是牵强。师资强就不需要课外辅导么?或者说课外辅导因为学校师资强大就不能生存么?广州的师资比汕尾强么?他们需要课外辅导么?他们的课外辅导机构能生存么?!
发表于 2014-7-14 20:44:49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江南岸- 发表于 2014-7-14 16:49
讨论交流一方面要阐述,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倾听。举例课外辅导火热,是想说明还是有很多人愿意通过请家教、 ...

如果学生在校就能学好,社会辅导班绝无市场。能不能保证学生在校就能学好,能不能充分利用课堂时间,能不能保证向你求学的学生学有所成,这是检验教师能力水平,甚至是职业道德的磨刀石。现在的情况是,一方面,不少教师没有这个能力,学生跟他读了一两年,毫无长进(学生主观努力因素勿论),一方面是少数教师(小学教师居多)故意课堂不好好教,引导学生去补课,将学生视为可再生资源。
发表于 2014-7-15 10:2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江南岸- 于 2014-7-15 10:35 编辑
普陀居 发表于 2014-7-14 20:44
如果学生在校就能学好,社会辅导班绝无市场。能不能保证学生在校就能学好,能不能充分利用课堂时间,能不 ...

兄弟,学校条件再好,学校老师再强,倾心所有、竭尽心力教,课外辅导照样有市场。认识这个问题,关键要认识以下几点:一是县城大班额现象普遍存在,教师很难在有限的时间让不同水平的学生一致理解掌握所学知识。讲深 了,基础差的学生不能消化;讲浅了,基础好的学生又吃不饱。所以,课外辅导是学校课堂的延伸和补充。很多家长显然认识到了这一点。 你所说的有些老师“不好好教,引导学生去补课,将学生视为可再生资源“。我只能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是极少数现象。包括一部分辅导机构一味追求利润的也有。但要认识到课外辅导是一种行业,绝大多数都会形成自己的行业理念、价值观以及目标定位等等,然后去努力践行,以期发展壮大,形成品牌。目前,比较规范、形成品牌效应的辅导机构在我市可能没有,但在一二线城市已经大有百家争鸣之景象了。看问题应该抓住主要矛盾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做事情才抓小抓细。二是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以及希望孩子全面发展的心态,也是课外辅导得以存在的潜在原因。特别是对于在某方面有特长的孩子,家长当然希望辅其所长、脱颖而出。三是一些家长怕孩子课余时间交友不慎或沾染恶习,认为周末等课余时间把孩子放在辅导机构更放心。另外,有些辅导机构辅导方式和内容多样化,重视过程管理和人性化管理,也是吸引家长的原因之一。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课外辅导不因学校教师的强弱好坏而存亡,课外辅导的存在和发展是由市场决定的。
发表于 2014-7-15 20:0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普陀居 于 2014-7-15 20:07 编辑
-江南岸- 发表于 2014-7-15 10:27
兄弟,学校条件再好,学校老师再强,倾心所有、竭尽心力教,课外辅导照样有市场。认识这个问题,关键要认 ...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一个是非观念,教师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都是违法,应该受到处分的。
其次,所谓的市场论、大班论本质上还是少数教师牟取不当利益的借口。
第三,真正要搞好教学,完全可以利用好课堂时间,利用不好是教师的能力问题或者道德问题,而不是学生问题(学生主观不努力因素另论)。
发表于 2014-7-17 14:2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江南岸- 于 2014-7-17 14:31 编辑

首先,教师有偿补课违法、而普天遍布补课辅导之矛盾我不想细述,无甚意义;其次与第三一起讲,汝之“市场论大班论本质上还是少数教师牟取不当利益的借口”,即认为是一部分牟取不当利益的教师促成了辅导机构的存在,这些教师本来“完成可以利用好课堂时间”搞好六七人甚至七八十人的大班教学,但因为这些教师的“能力问题或道德问题”,他们利用不好、搞不好,甚至是故意不搞好,以此来发展这些辅导机构。阁下对教师偏见大了!且不说部分辅导机构非教师举办,辅导机构聘请的教师部分也非在职教师,没有这些牟取不当利益教师的存在,也会有别人来举办课外辅导。就大班额教学问题,既然搞好课堂教学与否和班额大小无关,只是教师能力或道德问题,国家和省为什么强调要求消除大班制,并在相关政策文件中明确指定班级的标准人数?看过大班的场景么,考虑过因材施教、学生挤在人堆中的感受和精神状态、课堂纪律、气候特别是热天的影响等方面因素吗?不排除有些教师因为不当利益而有不当教学行为,但搞不好课堂教学完全是因为教师能力或道德问题的看法实在偏执。阁下如此眼光看待教师,看待市场上的课外辅导,看待这个社会,令人遗憾!
发表于 2014-7-17 14:4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江南岸- 发表于 2014-7-17 14:28
首先,教师有偿补课违法、而普天遍布补课辅导之矛盾我不想细述,无甚意义;其次与第三一起讲,汝之“市场论 ...

1、首先你罔顾教师有偿补课违法这个大是大非的问题,离开这个大前提谈其他是一种错误。
2、所谓大班教学是你补课合理的理由不过是你牟取非法利益的借口而已,忽悠不了人,你真心为学生着想,可以无偿补课啊,为何要收钱?说了那么多借口不就是想捞钱吗?
3、现在的补课班主要的成员还不是像你这样一心想从学生身上捞钱的教师组成的吗?
发表于 2014-7-17 14:5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严禁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严禁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的要求,严肃工作纪律,树立我区教育的新形象,决定重点治理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区教育局关于严禁教师进行有偿补课的有关要求,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教育,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得到社会机构从事补课活动。
    二、各学校要将治理有偿补课作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要加强检查、摸清底数,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坚决治理“课堂内容课外补”、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补课、学校组织集体补课乱收费等突出问题。
    三、城区教育局在近期将对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进行明查暗访,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教师,一经查实,立即通报批评,并视其情节轻重,对违规的校长、教师通报批评或处分;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在教师年度考核中评为不合格等次;考核结果要作为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并进行严肃处理。
    四、请各中学、中心小学(汇总所属面上小学)将组织学习上级严禁有偿补课的有关文件规定、开展整治有偿补课的措施及效果等形成书面材料于2013年9月13日前报局监保股。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城区教育局
             二O一三年九月六日



发表于 2014-7-17 14:5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2013年广东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对“课堂内容课外补”作出严格规定,公办中小学教师向所教学生收取补课费的,要依据《教师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意见》要求,要严肃查处学校及其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补课乱收费的行为;清理公办中小学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等问题;纠正以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变相组织补课及收费的做法。中小学教师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得到社会机构从事补课活动。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建议有关部门在教师年度考核中给予不合格等次;考核结果要作为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并进行严肃处理。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堂内容课外补”,向所教学生收取补课费的,要依据《教师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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