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这是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不断提高城镇化质量的重大战略举措。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推进城镇化、提高城镇化率的实质,就是随着工业化的发展,推进农业人口非农化、非农人口市民化。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我国应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重要任务,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为调整优化城乡区域经济结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结合我县实际,我觉得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一、以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市民权益为主线,坚持放宽落户条件和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并行,实现农业转移人口享有与城市户籍居民均等的权益。 1、坚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 2、按照“体系完善,制度对接,水平适度,覆盖广泛,重点突出”的基本要求,大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公共服务体系。 二、根据二类农业转移人口的意愿,分类指导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第一类是基本融入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以举家外出农业转移人口为主,在城镇有固定住所和工作。工作重点是放宽其落户条件,优先解决城镇落户问题,促进其融入城镇。 第二类是常年在城镇打工,但有一定流动性的农业转移人口,以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为主,在城里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工作重点是改善公共服务,使其逐步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三、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行宣传。一是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尤其是其中的新生代农民工认识到仅靠出卖体力劳动获得收入的发展局限性,并且让农民工认识到获得并提升职业技能对于实现市民化的重要性。二是让农民工多参与,多融入。多提供机会和条件,让农民工真正参与到建设城镇中来,并且要鼓励引导农民工积极参与城市社会文化活动,转变自身思想观念,加强对城市文化的认同感,逐渐培养其主人翁意识。三是鼓励并帮助企业多开展强化,制定培训激励政策等。通过建立健全培训体系、丰富培训内容、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等举措,逐步构建起农民工职业培训的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