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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办案不公
陈贻帕先生于1998年5月5日存在汕尾农行保管箱的170万元,相隔3天于1998年5月8日被农行串通犯罪分子盗走,官司打了10多年,在城区法院几次胜诉了的官司,都是农行贿大量黑钱,在汕尾中院就是证据不足,证据不足农行又不能拿出那里不足举证,年,一拖再拖(已在市民网投诉列举官司过程证据)。2014年10月13日上午,又再次出现在“汕尾市一个恶劣手段中级人民法院”!农行保管箱农行串通盗取170万元"在庭审时"上诉人汕尾农行读了上诉状后,“莫秀春”对被上诉人的答辩,辩论,质证和陈述金面橫加阻止,自始至终禁止被上诉人发言,严量侵犯了法律赋予被上诉人的各种诉讼权,汕尾农行续完上诉状后,“莫秀春”迫不及待的举起法槌,狠狠一击,并且大声说“休庭”,整个庭审不到一小时就这样结束了。在法庭上莫秀春为了"施加被上诉人心里上精神上压力,在庭审时"莫秀春"按排了几个全副武装法警来站庭保卫。"莫秀春"违法审判主要体现在:一是该案开庭审理时,上诉人汕尾农行读完上诉状后,审判长“莫秀春”不允许被上诉人对上诉状的内容提出问题和答辩,严重剥夺被上诉人的答辩权;二是此案没有经过双方辩论程序,严重剥夺被上诉人的辩论权;三是此案没有经过双方质证认证程序,严重剥夺了被上诉人质证认证权;四是此案没有给被上诉人最后陈述,严重剥夺了被上诉人最后的陈述权。“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是金钱交易腐败法院。
投诉人:陈贻帕
2015年8月13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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