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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海丰县于2015年11月16开始对县城900户客运三轮车车辆要求办理提供年检审核材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保险单一份,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准运证复印件一份,对于闯红灯等违规行为的三轮车,2015年11月14日前,到交警部门咨询,自觉接受处理,否则年检程序不通过。未参与年审的客运三轮车,于2016年1月起,交警部门按相关规定查扣,按无牌车辆处理。
近日,在汕尾城区大道某十字路口看到,依旧有不少三轮车和摩托车无视交通法规,不仅压过斑马线还冲红灯。 请问汕尾市交通局和城区交警部门,你们怎么看?是躲在办公室看报纸泡茶还是收到命令或者上级到访才做做表面功夫?不以严格执行,现象杜绝不止,前者有人执行,后者有人放风?望相关部门能查处给放风的人员杜绝这种风气出现,也还我们市民一个安全,文明守法遵守交通规则的一座正是否能起步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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