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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汕尾] 关于我市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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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 23: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33677   
人社部发〔2015〕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务局:

  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成“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有关任务,现就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

  (一)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2015年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人均38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120元基数部分按原有比例补助,对增加的260元按照西部地区80%和中部地区6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要求足额安排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同时,平衡政府与个人的责任,逐步提高个人缴费占整体筹资的比重,建立政府和个人合理分担可持续的筹资机制。2015年居民个人缴费在2014年人均不低于9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20元。地方各级人社部门要做好个人缴费征缴工作,宣传个人缴费义务,落实个人缴费责任,切实拓宽筹资渠道,改善筹资结构。

  (二)完善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现应保尽保,减少重复参保。完成“十二五”医改规划的任务目标,落实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待遇政策,实现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同时,避免泛福利化倾向,防止待遇攀比对费用分担机制造成冲击。积极支持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别支付政策。继续做好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工作,不断完善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保障机制。

  二、完善居民医保制度,强化管理服务

  (三)全面推进大病保险制度。2015年底所有地级以上统筹地区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科学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在确保居民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和待遇稳步提高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建立多渠道筹集机制。进一步提高经基本医保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支付水平,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等各项制度的政策衔接和费用结算服务。

  (四)建立和完善基金运行分析与风险预警机制。巩固完善市级统筹,探索省级统筹,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高度认识防范基金风险的重要性,基于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监控基金支出增速、基金结余等关键性指标,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做好基金风险应急处理预案,统筹基金出现赤字的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应暂缓提高医保待遇,妥善处理基金收支不平衡问题。加强医保基金中长期精算工作,并基于精算结果,将基金结余保持在合理水平。

  (五)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疗服务监管。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1〕6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卫生部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2〕70号),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步伐,全面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和总额控制等复合付费方式,切实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4号)相关要求,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管,完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将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明确基金监管职责,分类处理监管发现的问题。

  (六)强化医保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快推进金保工程二期建设,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和服务,建设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逐步提高系统集中层级;优化信息化监控手段,建立医疗保险监控系统;充分利用医保信息系统建设成果,做好与商业保险机构的系统对接,确保数据安全;逐步形成支持城乡联动和跨地区协作的信息化支撑体系,实现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做好其他工作

  (七)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各地要以改革的勇气和智慧,进一步深化改革,锐意创新,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统筹城乡医保体系建设;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方式和管理手段,规范商业保险经办大病保险业务,建立合理有效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各地要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落实。要加强宣传,做好舆情监测,引导群众合理预期。各地在居民医保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报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2015年1月27日

  
http://www.mohrss.gov.cn/gkml/xxgk/201502/t20150209_151708.htm
发表于 2015-12-1 23:43: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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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居民个人缴费在2014年人均不低于9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20元。”国家部委的文件已经说清楚了,120的标准是2015年的,我们省要求2016年最低收150,我相信也是根据国家部委文件来的。
发表于 2015-12-1 23:48: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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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lxk 发表于 2015-12-1 23:12
欢迎欢迎欢迎欢迎  各位新人

发表于 2015-12-1 23:49:41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清楚情况就好,其实我们这届书记市长都为大家做了很多事,大家心里都清楚,这个标准估计我们市领导也是有为我们争取过降低的~~~还是希望我们大汕尾越发展越好,赶超深广惠,市民的腰包都鼓起来,到时我们缴最多又怎样
发表于 2015-12-1 23:52:19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swlxk 发表于 2015-12-1 23:23

对比问题也要比比报销待遇啊!我老家汕头那边的报销新农合的比例就没汕尾高,钱是缴少30,但关键时刻能报销多3000就是帮一个家庭的大忙了!
发表于 2015-12-2 09: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TMD不说粗口不行了,满屏说缴150元好的全部了是新注册的5毛,拿了好处说违心话的五毛你们真的不怕天收了你们吗?
发表于 2015-12-2 09: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可以不承认这次人社局定的医保金缴交金额有问题,但是叫这么多5毛出来帮犯了人社局说话,就从侧面证明了人社局这次真的犯了错误了!
发表于 2015-12-2 09:25:43 | 显示全部楼层
shanxing 发表于 2015-12-1 22:40
看看,文件都直接贴上来了,看来是很多人误会了,说起来汕 ...

昨天刚和朋友聊起医保的事,他妈妈去年去广州看病,结果花了10多万元,回来本地报销,当地的部门工作人员竟说朋友花了10多万没有跟他们说!态度非常恶劣!朋友当场与工作人员吵了!
发表于 2015-12-2 09:40:09 | 显示全部楼层
shanxing 发表于 2015-12-1 23:43
“2015年居民个人缴费在2014年人均不低于9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20元。”国家部委的文件已 ...

省的文件在哪里?麻烦灵通的你发一份给大家看看
发表于 2015-12-2 10: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汕尾去香港定居的人特别多,所以汕尾人经常会关注香港的电视新闻报道。我们在香港的电视新闻里经常会听到某个政府官员提出某个政策从某某时候开始咨询公众三个月(或更长时间)。这点司空见惯的新闻报道,想必大家都有听到过。

最近闹的满城风雨的汕尾本地大事就是汕尾2016年度农保人们自费缴纳的部分金额从原先的70元大幅提高到150元,这消息一传出全城哗然。然而,这消息传出来后,已经是政府部门决定实施的了,也是汕尾人大常委会的决议。这已经成为了铁一般的事实了,汕尾人大是汕尾市最高立法机关,它推出的决议是每个民众都必须坚决服从的。它是我们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这就相当于香港特区的立法会以及类似其他国家的国家杜马或者议会。

但是,有一个问题不知大家有没想过,为什么民众在政府的决议推出之前不知道这个决议,等到推出了决议后才被公众所知晓,然而一旦被我们知晓了,竟然已经成了法定事实,无法再改变了。政府的管制威信何在呢?现在的政府部门不是封建社会的衙门了,一些政策听从大皇帝的命令可以不咨询百姓直接推出,一服从的灭之。社会注意民主应当是和资本主义民主更优越,资本主义民主尚且会在政府政策推出之前先咨询公众,无论他们是真心的还是假意的,毕竟他们表现出”为人民服务“的表象。我们国家以及汕尾政府一向都推销社会主义民主比资本主义民主优越,难道汕尾政府推出政策之前不应该咨询一下公众吗?

请不要跟我说政府的政策推出之前是有咨询过公众的,究竟这些所谓的咨询是在什么地方公示了,有谁去看了,我们不知道。而我们知道的是普通百姓根本不知道下一秒政府会有什么政策推出。政府不是万能的,政府的政策推出后,有的是会得到民众拥戴,有的则是被民众所唾弃或反对的。一个英明的真心为汕尾人民的利益服务的政府,理应真心实意的了解汕尾人民对政府政策的民意所在。政府是由人民的拥立而成就政绩的,政府的政策是否得到民心以及是否能顺利执行,缺乏民意的支持是万万不行的。就算是真的有向公众做出咨询,也应当是放在公众所知晓的地方,不要只是在市政府或城区政府门口的黑板上写写就算是有咨询了。

汕尾政府的政策推行方向应当是民意所向。英明的政府就是这样的,如果自认不英明或官僚政府,大可政府做政府的事情,百姓过百姓的生活。你们把自己的意愿强加在百姓的头上,把百姓压到脚底下,自然你们能有所谓的政绩,但是这可是封建社会官吏的伎俩,由此得不到民众的支持,是玩不长的。

汕尾政府跟汕尾百姓之间能否顺利沟通,其实只欠这么一文咨询。咨询的方法可以在报纸、汕尾电视台、汕尾电台、由部分民间或公立组织牵头的城市论坛、网络媒体(比如汕尾市民网)、微信、手机短信、政府公告栏。但是不应该只局限在政府所在地的门口公告栏这样的根本没人看的地方,这并不是真心公布消息的方式;更不能只是给人大或部分社会精英看看就算是咨询了;也不可以是今天咨询明天就拍板推出政策......政策的取舍应当结合民意,收纳人民的意见制定政策,只有这样的政府,才是人民所拥护的政府,才能顺利推出你们的政策,才能让汕尾民众和政府齐心协力把汕尾经济搞上去。
发表于 2015-12-2 10:5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缘来缘去 于 2015-12-2 10:56 编辑

      2016年度民间“医保”个人出资为何比2015年提高80元?这是近期,社会、网上热议的话题。市社保局出面解释:关于汕尾市2016年度“医保”个人出资150元,是粤省财厅的规定。但社会存疑並没有澄清。时下的民间“医保”是由政府与民间集资的方式来实现。作为民间“医保”出资人,应该有权了解下列几个问题。百姓明了情况,社会也就不会议论纷纷。请求解答。

      1、同处一片蓝天,个人出资标准各市为何不同?

     2、能否公布2014年汕尾市民间医保金收支的执行情况?

     3、能否公布截至2015年11月,汕尾市民间医保金收支的执行情况?

     4、 2016年度毎人民间医保金是410元(260元+150元),还是560元(410元+150元)?

     5、各级财政负担是几级?比例?

     谢谢!
发表于 2015-12-2 11: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缘来缘去 发表于 2015-12-2 10:54
2016年度民间“医保”个人出资为何比2015年提高80元?这是近期,社会、网上热议的话题。市社保局出面 ...

支持
发表于 2015-12-2 11:39:3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这么多5毛就知道某局这次花了好几块钱的了。。。。
发表于 2015-12-2 11:39:59 | 显示全部楼层
缘来缘去 发表于 2015-12-2 10:54
2016年度民间“医保”个人出资为何比2015年提高80元?这是近期,社会、网上热议的话题。市社保局出面 ...

发表于 2015-12-2 11:42:34 | 显示全部楼层
bg7ibq 发表于 2015-12-2 09:10
TMD不说粗口不行了,满屏说缴150元好的全部了是新注册的5毛,拿了好处说违心话的五毛你们真的不怕天收了你 ...

你知道什么是五毛党吗?五毛党就是拿国外反华势力的钱,污蔑我们伟大的祖国。这就是五毛党。没人说收多少钱好,大家只不过是说合不合理,依据在哪里。
发表于 2015-12-2 11:46:39 | 显示全部楼层
bg7ibq 发表于 2015-12-2 09:40
省的文件在哪里?麻烦灵通的你发一份给大家看看

文件楼主已经直接贴出来了,你是有眼无珠还是故意颠倒黑白啊。现在找度娘什么都有,你以为老百姓是这么容易被你忽悠的,找一找2015年居民医疗保险的相关部委文件立马就出来了。
发表于 2015-12-2 11:5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要是太懒呢,我在19楼贴了一个国家部委的文件,看以看看。
有人看都不看就在那里阿吉阿卓的,我看不是视而不见就是别有用心。
发表于 2015-12-2 12:20:52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有关部门也要找水军才能解决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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